※競爭型[全國150名]
申請期限:3/29(五)下班前送件
一、本項獎學金係由實佳機構創辦人林陳海先生捐助,旨在協助國中小新住民子女之學習發展,並籍此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新住民子女,為國家社會培育務實致用的人才。
二、獎助對象與申請條件[(一)~(四)之條件皆需符合]: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的在校學生(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
(二)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
(三)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申請(每校限1~3人申請,超額時由本會刪除):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势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2.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四)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國小在甲等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者。
(一)申請表(申請人資料與導師意見、導師簽章務必填寫)
2.獎懲紀錄
3.社福證明
4.戶籍謄本影本(最近3個月內)
四、國中學生10,000元獎學金
[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