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95.6.21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
(三)臺中市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劃。
一
貳、實施目的:
(一)將閩南語融入生活情境,使學童自然學會本土語。
(二)創造師生以本土語互動的機會,建立聽、講閩南語的能力。
(三)發揚閩南語言文化,培養學生認同鄉土、熱愛鄉土的情操。
參、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學生、教職員。
肆、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局。
承辦單位:本校「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
協辦單位:教務處、本校各領域教學研究小組。
伍、實施方式:
一、 親子共學
1. 鼓勵親子之間在家使用母語交談及互動。
2. 學童可至圖書室借閱母語相關書籍回家親子共讀。
3. 鼓勵家長或故事志工利用晨光時間協助班級進行本土語言教學活動。
二、 廣播教學
1. 每週二排定母語日,升旗時進行母語教學成果觀摩。
2. 配合節慶進行母語唸謠活動。
三、 辦理本土語言學藝競賽
辦理校內本土語言朗讀及歌唱比賽,展現學生之學習成果,並安排優勝學生於兒童朝會時公開表演,以利全體學生觀摩學習。
四、 本土情境營造
1. 於校園之布告欄佈置本土俗諺及日常用語以提升境教之功能。
2. 校園各角落設置教學母語專區,並介紹相關俚語、俗語意涵,以提昇學生學習興趣。
五、 擴大母語使用環境
1. 鼓勵教師於相關領域酌予使用母語實施教學活動,落實本土語言之推動。
2. 行政人員及教師於會議及校園場合中使用母語,以身作則,積極推動本土語言。
六、 母語日活動
1. 利用朝會時向全體師生宣導『221世界母語日』。
2. 母語日活動均以趣味及活潑之母語方式呈現,並安排教師或學生輪流上台唸或說母語俗諺。
3. 母語日當天午餐及掃除時間播放本土傳統歌謠、戲曲,供全校師生欣賞與收聽。
4. 鼓勵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之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訪客等,以母語應對為原則。
5.活動中進行有獎徵答、闖關活動,增加學生學習興趣。
陸、組織架構:
設立「臺中市協成國小母語教學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構情形詳如下表所列。
校長
綜理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之策劃及督導執行
教務主任
執行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
總務主任
執行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
學務主任
執行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
教務組長
協助推動閩南語教學及成果製作一切相關事宜
訓導組長
協助推動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
全體教師
落實推動閩南語教學一切相關事宜
柒、活動評鑑:
(一)市府將委請學者專家、教育工作人員代表進行評鑑,並依評鑑結果進行實地訪查。
捌、預期效果:
(一)藉由每週一日之台灣母語日活動,活用學校現有教育資源,將母語適時、適量融入學校生活中,深化九年一貫課程鄉土語言教學的學習內涵,並逐步融入各科教學之中,擴大母語使用空間。
(二)讓學生及教職員經由接觸後進一步了解、接納、尊重各族群之語言、文化、藝術之豐富內涵及其生活方式與文化特質,進而肯定各族群民族之文化,為母語傳承進行有效之紮根工作。
(三)經由本活動讓各領域教學作橫向連結,多元呈現母語豐富內在,積極營造母語環境,使政策更落實於生活應用中,除讓學校師生能開口說母語外,亦可在活動中培養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