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第二章:宗旨
第三章:经济来源
第四章:入团资格
第五章:组织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第七章:任期
第八章:芙中科学学会条规
第九章:科学室条规
第十章:请假条规
第十一章:用具条规
第十二章:服装条规
第一章:名称与地址
1.1 华文名称:芙蓉中华中学科学学会
1.2 巫文名称:Konsert Band SekolahTinggi Chung Hua
1.3 英文名称:Chung Hua SCIENCE SOCIETY
1.4 地址:JalanTun Dr.Ismail,P.0. Box 154,70200Seremban,N.S.D.K.
第二章:宗旨
2.1 宗旨:
(一)培养同学科学的兴趣
(二)提高同学们对生化物理机械的知识
(三)为校服务,争取最高荣誉
第三章:经济来源
3.1 会费
第四章:参加资格
4.1凡本校学生,品行良好,皆可参加
第五章:组织
顾问
会员大会
主席
副主席
文书部 财政部 总务 文宣组 活动组 机械组
团员
第六章:任务与职权
6.1顾问:
1)监督与协助本会所推行的活动及提供意见
2)对重大事务有最后的裁决权
3)监督及管制本会财务
6.4团员大会: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是届主席主持
职权:
1)投选新任领导层
6.2主席:
1)为本会领导,主持会议及活动,依据领导层 会议执行一切议案
2)代表本会签署一切文件
3)领导本会朝着目标及方针,策划全年活动计划
4)审阅所有会议记录,团务报告及财政报告
5)拥有本会最后议决权
6)监督会务进度
7)统管会员纪律,开导会员
10)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务
11)与顾问老师交代一切进行中的活动
12)负责查账活动
6.3副主席: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若主席缺席,代表主席主持会议,活动及日常事物
3)领导及监督各小组活动
4)协助处理会员纪律问题
5)随时执行会议所定的事物
6.5文书:
1)负责一切记录工作及会议记录
2)负责登记会员出席率
3)负责书信来往事宜
4)保管本会所有会议记录,来往信件及计划书等文件
5)负责申请会议地点与派发会议通知书或通知会议
6)负责本会对外申请工作
7)负责整理开会议案及报告
8)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9)收集本会会员资料(电子档)
10)负责拟定每次活动的活动报告
6.6财政:
1)负责本会常年预算案
2)若经费不足,有权向领导层提出取消所议决的活动
3)负责保管本会一切款项
4)负责管理本会钱财收支工作
5)每月需交一份财政报告给主席和顾问审查
6)有义务为本会节省开支
7)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8)负责呈交每个月的财政报告到联课处
9)负责保存一切收据
6.7总务:
1)负责在联课当天到事务处领取钥匙
2)负责在联课前几天向事务处申请科学室或课室
3)策划与主持大扫除工作
4)负责保管学会后场地的整洁
5)负责本会的采购事项
6)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7)负责向事务处呈报一切损坏物品
6.8活动组:
1)负责教导各组会员实验的过程及详情
2)策划每一次的学会日期进行的活动
3)负责开导该组会员
4)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13机械组:
1)负责保管机械器材
2)负责带领机械小组进行每一次的联课活动
3)策划机械小组活动的内容
4)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9文宣组:
1)负责宣传本会举行的一切活动
2)设计张贴在布告栏的海报
3)随时执行会议所指定的事物
6.14资料组:
1)负责收集会史,本会会员资料,quotation,特刊等
2)每年需做一份会员资料表
第七章:任期
7.1 各领导层任期为一年。
第八章:芙中科学学会条规
8.1 凡团员必须遵守规定的各种条规
8.2 本团规定的各种考试,活动与练习,会员都得准时出席,不得借故缺习
8.3 除因生病,喜丧事或特别事故,会员不得随意请假
8.4集合时,会员必须保存肃静,听从指示,不得出言不逊或态度恶劣
8.5活动时间会员穿着须领导层的吩咐与规定
8.6会员之间必须表现团结,有爱,谦虚及和睦共处
8.7会员必须对自己的职务负责任
8.8会员必须无时无刻展现高尚的纪律(无论在校内外)
8.9活动期间会员必须遵从指示,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九章:科学室条规
9.1在实验室或课室进行活动时须听从顾问的指示,主席及组长的指示和教导
9.2练习时不得私自离开,若有急事须离开,必须得到团长的允许
9.3实验进行时需专注于实验并保持正确步骤
9.4除了被指示,会员不得随意走上实验室讲台
9.5会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任何食物或饮料
9.6 凡实验完毕后,必须把所有用具洗涤干净,并放回原位
9.7不得把实验室用具及财产私自带离实验室
9.8会员需保实验室的整洁
9.9讲解时需专心聆听
9. 10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闹
9.11不得随意任用实验室
9.12必须遵从实验室助理及老师的指示,不得出言不逊
第十章:请假条规
10.1凡欲在联课处规定的活动日请假者需向联课处索取请假表格,填妥后需获得顾问或联课处签准,再交给文书,请假方为有效
10.2所有请假手续需于缺席活动后三天内办妥,逾期者恕不受理
10.3有迟到或早退活动者须事先通知主席及顾问
10.3会员必须遵照联课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者将遵照联课处的规定
第十一章:用具条规
11.1 每次活动后须把实验用具,和任何使用过的位置清理干净
11.2弄跌或导致实验室用具或公物损坏者须缴付该物品之维修费用
11.3 除非得顾问或实验室助理及老师的允许,否则会员严禁触碰实验室内的器材或标本
11.4活动完毕后,须把用具放回原来的位置
第十二章:服装条规
12.1 服装规格:会服
12.2会员在指定日期穿着整齐的校服,其余的活动本会会服
修订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