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ESTA【電子旅遊許可證】

辦理工作天:2   費用 1200

 (效期2年   可停留天數:60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美國電子簽證旅客基本資料表

【務必以中英文正楷書寫清楚,如未能提供英文部分,均以一般翻譯協助填表】

 

2、掃描護照影本

【護照需有晶片、身份證字號及下方條碼需清楚】

 

3、中華民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4歲以下未領身分者可附戶口名簿影本;外國人請附父親和母親英文姓跟英文名】

 

※ 持有ESTA旅行許可的旅客,在赴美之前應先到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的網站,查詢其簽證許可的狀態ESTA申請查詢網站。

美國在台協會AIT

【台北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 / 電話:(02) 2162-2000 / 傳真:(02) 2162-2251

【高雄分處】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88號5樓( 不能面談 ) / 電話 (07) 335-5006 / 傳真: (07) 338-0551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所提供資料登入後將無法更改,如需更改資料視同新辦。

2、旅遊許可(ESTA)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或您的護照不足兩年效期(到您的護照到期日為止),ESTA將在核准申請時會提供ESTA有效日期,在有效日期內可以多次進出美國,但若有以下情況,必須要再重新申請旅遊許可(ESTA):

      1、旅客換發新護照。2、更改姓名。3、性別更改。4、改變國籍。5、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

3、過境美國一樣要申請ESTA ,填寫表格時,請在美國住址欄填"IN TRANSIT"及目地國。

4、兒童、嬰兒皆需申請 ESTA許可證。


《撤件費用》

    ESTA授權遭拒,需繳交服務費NT.1000元(含ESTA手續費)。

山 水 旅 行 社

TEL:02-2551-1101   FAX:02-2551-1101

 地址:104 台北市松江路152號8樓801室

電子郵件:carol@sansu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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