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7
親愛的會員,您好:
有鑑於事務權限修正,本公會一併修正事務幹部職權行使辦法修正,除配合事務權限修正外,亦修正部分條文,如下:
增加處分裁量空間並降低處分效果
過去事務幹部職權行使辦法所定之處分過於嚴苛,導致動不動就得處除名或封鎖等情形,雖自本辦法制定以來未有因違反各該條文而處分之會員,但考量本辦法條文內容過於僵化,本次修正調整各條條文處分的裁量空間,可依情形予以警告不等之處分,並刪除大部分封鎖處分,以確保會員之權益。
刪除事務幹部處分之效力審查
過去事務幹部行駛處分權限皆須接受管理事務組同意後才得予以處分,但為使各事務組執行業務之效率,並不使管理事務組過加干預各事務組業務,以避免管理事務組權力過大而致生會員觀感問題。本次修正事務幹部進行處分時,該處分將直接生效,管理事務組不再做事前審查。但會員認為有問題時,仍得向管理事務組申請審查──管理事務組未來將為「被動」的「事後審查」處分效力。
本次之修正,定自2023年02月10日施行。在本辦法施行前不同意本次修改者,得逕自退出公會,逾期未為退出者,視同同意本次修改。
事務幹部職權行使辦法修正結果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