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3
親愛的會員,您好:
因公會長認為現行管理規章出現重大問題,認為現行部分條文限縮過嚴,造成規定無彈性空間之狀況、或有觸犯相對容易之情形,因此提起管理規章修正之草案。本組在近期重新審視現行管理規章全文後,亦認同公會長所提之修正案,經本組會議討論通過,並自公布日起施行(即2022年02月15日0時起施行)。
本次管理規章之修正分為三大項目,分說如下:
一、放寬規定
過去為了管理便利,管理規章設計採取「從嚴」的框架進行架構編寫,但在此情形之下,忘記了法律本身身為最終手段的主要精神,雖一直以來便有此問題,但卻遲而未為修正。因此本組本次將部分規定放寬,舉例像是: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原定加入本會七日後無故退出公會皆會有封鎖懲罰,但修正後改採報備制,會員只要有依照退出程序進行報備,無論有無理由或不分理由皆可自由退出公會,以此保障會員身為玩家得以選擇並進出公會之自由;又或是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原定受警告處分五次者將會被除名,但修正後將警告上限改為三十次,是因為有警告處分內容之規定為違規情節較輕者,為了使受警告處分之會員能有改過之機會而有此修正。其他亦有更多放寬規定之項目,詳見後文。
二、刪除不適合之規定
過去為了保障公會安全,以極為口語化的方式制定了相關之安全規範,但在此情形之下,卻因條文內容缺乏明確定義,違反了法律明確性原則,因此本次修正將原有的第三十二條(分裂公會)、第三十二條之一(製造對立及仇恨)、第三十三條(損害公會和諧)等規定予以刪除,因分裂、對立、仇恨及和諧並非以此可自由定義,且第二十九條之二規定已有故意引起論戰或爭執和第三十一條(煽惑退會)已有煽惑會員退出公會相關之規範,加上前述三條規定係主要規範人心,本組認為此為本組身為管理者所需偕同經營之最大核心,並非以處分而得以規範,因此本組認為前述三條規定並無保留之必要。另一方面,第二十九條之二規定(引起論戰或爭執)增加處分類別,由原本單一的除名及封鎖改為警告警告、除名或封鎖等三項處分類別,是為了能夠依情節做出最適合處分,也降低對於會員之傷害。
三、名稱正名
LINE群組、Discord伺服器......等遊戲線下互動管道,原本在本會規範中名稱為「公會系統」,管理規章修正後將正名為「公會社群」,以符合此類平台之功能核心。另外,公會倉庫內之虛擬寶物,過去也僅單只以「物品」稱呼,而遊戲內容物並非實質之物品,因此在本次管理規章修正後改名為「虛擬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