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7
親愛的會員,您好:
茲依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2019年第六次管理大會會議,將進行《天空公會管理規章》之修改,如下:
原條文:會員及其所有足以代表該身分之遊戲角色不得有任何足以毀損公會名譽之行為(包含但不僅限放怪、變怪、搶怪、咒罵、違反官方管理規章,或職稱內容、隊伍名稱、聊天室名稱等以明示、暗示或影射等字樣違反善良風俗、任何不雅文字或毀損本公會或他人名譽,或違反法律),違者予以除名且視情況加以黑名單之處分。
修改後:會員及其所有足以代表該身分之角色(包含但不僅限遊戲內、外或任何平台及論壇)不得有足以毀損公會名譽之行為(包含但不僅限放怪、變怪、搶怪、咒罵、違反官方管理規章,或職稱內容、隊伍名稱、聊天室名稱等以明示、暗示或影射等字詞違反善良風俗、任何不雅文字或毀損本公會或他人名譽,或違反法律),違者予以除名且視情節予以黑名單之處分。
第 62 條 本章依第二十五條訂定。
第 63 條 本規範之名詞定義:
(一) 本群:本公會所建立之LINE群組。
(二) 成員:加入本群者。
(三) 刪除成員:強制成員離開本群。
(四) 其餘名詞依第一篇第三章定義。
第 64 條 本群之發言不受第十二條規定所限。
第 65 條 現為或曾為會員七日(含)以上或同盟公會代表,申請進入本群者,業經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審核通過,始得進入本群,且自為會員後未受除名處分。
第 66 條 損失會員資格者,本公會得刪除成員。
第 67 條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予以警告乙次處分。
(一) 惡意將任何一位成員進行刪除成員者。
(二) 發表或談論有違官方管理規章之言論者。
(三) 發表轉跳或含有成人內容或病毒相關內容之網站者。
(四) 發表內含成人內容或佔據畫面五分之一以上之廣告圖文者。
(五) 發表內含成人內容、廣告或病毒之檔案者。
(六) 散播謠言或攻擊他人致其人格輕微受損者。
第 68 條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予以刪除成員之處分。
(一) 滿足第十五條規定者。
(二) 與玩家發生衝突,且經判定為成員之過者。
(三) 以無目的為前提,不當言論、無意義文字於本群進行大量留言者。
(四)散播謠言或攻擊他人致其人格嚴重受損者。
(五) 警告合計達五次者。
(六) 滿足前項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得除名。
第 69 條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予以刪除成員之處及除名並黑名單之處分。
(一) 惡意將同盟公會代表進行刪除成員者。
(二) 將公會長進行刪除成員者。
(三) 符合前項規定者,本群於前項行為時起自動解散。
(四) 散播謠言或攻擊他人致其人格嚴重受損或無法於本公會正常交往者。
第 70 條 逕行退出本群者,一百日內不得再次進入,其標準退出程序由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訂定之。
第 71 條 本公會得製作角色名稱對照表並公布於本群記事本,以利成員查詢及對照,不願及不同意前述者得退出本群。
因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2019年第二次公會事務會議決議廢除Facebook社團,因此今提議正式刪除相關規範。
第 72 條 本章依第二十五條訂定。
第 73 條 本規範之名詞定義:
(一) 本伺服器:本公會所建立之Discord伺服器。
(二) 頻道:本公會於本伺服器設立之頻道。
(三) 成員:加入本伺服器者。
(四) 刪除訊息:刪除成員發表之訊息。
(五) 踢出成員:強制成員離開本伺服器。
(六) 封鎖成員:禁止成員進入本伺服器。
(七) 其餘名詞依第一篇第三章定義。
第 74 條 本伺服器之發言不受第十二條規定所限。
第 75 條 現為或曾為會員一百日(含)以上或同盟公會代表,且註冊Discord平台帳號並完成電子郵件之認證後,申請進入本伺服器者,業經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審核通過,始得進入本伺服器,且自為會員後未受除名處分。
第 76 條 損失會員資格者,本公會得踢出成員。
第 77 條 本伺服器設頻道數個,各頻道之功用由頻道主題內容訂定之。
第 78 條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予以警告乙次及刪除訊息之處分。
(一) 未依頻道設置進行發表者。
(二) 發表或談論有違官方管理規章之言論者。
(三) 以無目的為前提,不當言論、無意義文字於本群進行大量留言者。
(四) 發表轉跳或含有成人內容或病毒相關內容之網站者。
(五) 發表內含成人內容或佔據畫面五分之一以上之廣告圖文者。
(六) 發表內含成人內容、廣告或病毒之檔案者。
(七) 散播謠言或攻擊他人致其人格輕微受損者。
第 79 條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予以踢出成員之處分。
(一) 惡意攻擊他人者。
(二) 與玩家發生衝突,且經判定為成員之過者。
(三) 散播謠言或攻擊他人致其人格嚴重受損者。
(四) 警告合計達五次者。
(五) 滿足前項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得除名。
第 80 條 逕行退出本伺服器者,一百日內不得再次進入,其標準退出程序由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訂定之。
第 81 條 本公會得製作角色名稱對照表並公布於本伺服器相關頻道,以利成員查詢及對照,不願及不同意前述者得退出群組。
第 82 條 其餘未規定之事項,依本伺服器內之習慣規定。
第 37-1 條 統一解釋天空公會管理規章或其他各項規定。
第81條以後之條目,往前至82為始。
第 82 條 會員因各項因素(包含但不僅限自動退出、遭除名退出、帳號資料遭凍結或刪除)而離開公會者,即刻起終止與本公會之協定(天空公會管理規章),但同時於即刻起,代表本公會與會員雙方不再因任何事由,展開任何違反法律、道德之各項行為(包含但不僅限造謠、誹謗、惡意拒絕)進而破壞、拒絕彼此。以使雙方不因任何之因素而有所非正常行為為原則,本公會將與離開公會之原會員和平共處。
第 83 條 本規章任何之修改,將於天空公會管理事務組審核完畢後,由天空公會長冽ζ翎焰公布之內容為主。
第 84 條 天空公會長冽ζ翎焰公布之修改內容,若無特別規定正式施行日期,將於公布日起七日生效。
於本案通過後,臨時命令Line群組及Discord伺服器規範施行前,禁止會員進入前述系統。
本次增修之條文(即本公告所有內容),將於2019年12月21日00時起正式實施,若您不同意本次之修改,得於實施日前依本公會管理規章進行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