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簡介~~~~
介紹:
中華民國憲兵,為中華民國國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中華民國憲兵司令部,2012年降編為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因具有執法權,並擁有獨立的指揮、人事、後勤補給系統,故不隸屬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其地位類似於古代之禁軍、禁衛軍,主要任務之一是保護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民國副總統。
歷史:
中華民國建立前的中國近代憲兵(並非九門提督)始自清朝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因義和團之亂八國聯軍攻陷北京,1901年清廷訂結辛丑條約,聯軍撤離北京,清廷乃在北京成立「京師善後協巡營」維持京畿治安。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變法,推行新政,派載澤、徐世昌、紹英赴日本考察,返國後乃倣傚日本憲兵制度,由慶親王和日本訂立合約,聘請日本籍顧問川島康浪(日本憲兵軍官)於同年在大沽口創設憲兵學堂,正式採用「憲兵」名稱。續於光緒卅二年在北京設置「陸軍警察所」,指揮編成「陸軍警察營」糾察軍紀。
中華民國的憲兵是由孫中山在民國十二年(1923年)在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經由蔣中正培育壯大,正式編組憲兵;1932年成立憲兵司令部,同年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使憲兵部隊的編組、指揮、訓練、勤務等各種制度得以確立;1936年創設憲兵學校,蔣中正兼任首任校長
憲兵歌:
整軍飭紀 憲兵所司 民眾之褓 軍伍之師
以匡以導 必身先之 修己以教 教不虛施
充爾德行 肅爾威儀 大仁大勇 獨立不移
克勵爾學 務博爾知 唯勤唯敏 唯識之宜
軍有紀律 國有綱維 孰為之率 唯爾是資
完成革命 奠固邦基 匪異人任 念茲在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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