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須知

(一) 選手報到時,請出示學生證(應屆畢業生請出示畢業證書或學校提供之相關證明)。

(二) 競賽開始時,各位選手請將個人之合法參賽證明文件置於桌上明顯處,提供查驗,查驗完畢後可以收回;視需要現場監賽人員,可 以要求選手再度出示證件。

(三) 選手不能攜帶任何資料、字典、書包、食物、手機、電子媒體等進場。上述私人物品,請放置於自己書包內,並依照監賽人員之指 示,放置於教室外,或教室前後。選手桌面僅能置放考試用的電腦設備、「選手注意事項」與規定數量之紙張、筆與身份證明文 件。

(四) 考生的手機不得隨身攜帶,手機應關機後,放置於自己書包內(若無書包,手機可交由監考人 員暫時保管)。

(五) 競賽期間,各隊伍至多一人可離開座位。離座後,可以如廁或使用舉辦單位提供之點心,但不得與他人研討競賽題目。選手每次離 座不得超過 30 分鐘,且間隔時 間不得少於20分鐘。有特殊情況者則需要經過主辦單位同意。

(六) 競賽期間,若有電腦機器相關問題,可詢問現場監賽人員。

(七) 選手所送出之程式碼均留存於伺服器中。競賽後,將會進行程式碼比對。若發現有作弊(競賽進行中或競賽後),由工作人員提報作弊 選手所屬學校處置。作弊選手的競賽成績除將作廢外,且將提報 ACM ICPC 相關單位列入 紀錄。

(八) 選手不得有利用競賽評分系統之漏洞,存取與競賽無關之網路資源達成影響競賽公平性之行為,違規者將立即停止其競賽資格,並 提報所屬學校及相關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