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國小辦理中華民國第52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辦法1100317
一、 徵集對象:本校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二、 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組別: 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規格:
1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3 客庄風情 (以客家人文活動、客庄景觀風情…等自由命題)
(五) 學生作品標籤(如下)統一由本縣網路報名系統上列印標籤,請將附件一表格,以迴紋針方式夾在作品上,教學組會上網報名,再列印標籤,請不要自行貼上標籤,書寫時請字體端正。
三、 送件日期:
(一)初選:110年3月30日以前送至幼兒園參加複選。
(二)複選:如送件數超過規定數量,再聘請校內專業美術老師挑選代表學校參賽作品。
四、 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最多參加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三)學生作品標籤,可自行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