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爭議國家及地區承認列表
主權爭議國家及地區承認列表
承認巴勒斯坦國及以色列國皆為主權國家。
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國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巴勒斯坦國對除耶路撒冷外所有聲索領土之完整主權。
皆不承認以色列國及巴勒斯坦國對耶路撒冷之主權聲索,並承認耶路撒冷為獨立個體及聯合國對其之管轄權。
承認敘利亞對戈蘭高地之主權。
承認敘利亞反對派和革命力量全國聯盟為代表敘利亞(不包含羅賈瓦地區)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北敘利亞民主聯邦所聲索之自治或主權地位。
依聯合國標準同時承認大韓民國及北朝鮮各自為主權國家。
承認南蘇丹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索馬利蘭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聶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烏克蘭對赫爾松州、札波羅熱州之主權,但不承認其對克里米亞半島、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及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之主權。
承認俄羅斯聯邦對克里米亞半島之主權。
承認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及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為主權國家,但不承認其入俄公投及俄羅斯聯邦對其之主權聲索。
承認伊拉克庫德斯坦為主權國家。
對利比亞國政權爭議保持中立。
承認阿爾察赫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阿布哈茲共和國及南奧塞提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同時承認賽普勒斯共和國及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為主權國家及其對西撒哈拉領土之主權聲索。
承認科索沃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亞美尼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加泰隆尼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伊奇克里亞車臣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為代表阿富汗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民族團結政府為代表緬甸聯邦共和國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協調委員會為代表白俄羅斯共和國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印度共和國對錫金邦之主權。
承認伊朗反抗力量全國議會為代表伊朗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2022年成立的俄羅斯人民代表大會為代表俄羅斯聯邦之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自由朝鮮為代表北朝鮮之唯一合法政府。
承認委内瑞拉流亡最高法院為委内瑞拉合法之合法司法權機構。
承認南摩鹿加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中國對西藏地區之主權。
承認東突厥斯坦共和國為主權國家並承認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為其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卡賓達共和國為主權國家並承認卡賓達族群解放陣線(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the Enclave of Cabinda)為其合法政權。
承認庫德斯坦社群聯盟索聲索之自治或主權地位。
承認安巴佐尼亞聯邦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不承認各國對俾路支斯坦地區的主權,但亦不承認任何組織或政權代表俾路支斯坦人民行使主權。
承認比亞法拉共和國為主權國家並承認比亞法拉共和國流亡政府(Biafra Republic Government in Exile)為其合法政權。
承認坦米爾伊蘭為主權國家並承認坦米爾伊蘭跨國政府(Transnational Government of Tamil Eelam)為其唯一合法政權。
承認西亞美尼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西巴布亞共和國為主權國家。
承認卡比利亞臨時政府於卡比利亞地區之主權。
不承認日本國對琉球地區之主權。
暫時維持承認中華民國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權及其對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之主權聲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