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與合一
撰文:馮天聰牧師
撰文:馮天聰牧師
教會歷史上對於如何理解聖餐,發展出極闊的光譜,聖餐觀在基督教各個派系之間可以成為爭論不休的原因。
很多時候我們以哥林多前書 11 章 23-31 節來理解聖餐,解讀時卻沒有留意上文 下理,18-22 節保羅明顯正是針對有人在聖餐聚會中竟然排斥其他人而自己先吃,令其他人沒得吃,所以保羅說這些人干犯了主的身體。較富有的不願意與窮困的信徒同吃主餐,本身就是一種分裂基督身體的行為,是吃喝自己的罪。在上一章,保羅在哥 林多面對著一個分黨分派教會,他就曾以聖餐來表徵信徒間的團契和合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十 16-17)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宣告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 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在這段宣告之中,主耶穌他連續三次的強調「你們」。為什麼在短短的一句宣告中,卻連續強調「你們」三次呢?這意味著: 領受聖餐,不應該是個人的行動,而是必須在信徒「集體的行動」中去實踐。
聖餐禮其中一個重要的意義是:屬於主的人,在主裡面的一起行動,在主裡面的合一。作為被救贖的一份子,我們必須參與,因為主耶穌吩咐我們說:「你們應當如此行。」所以「聖餐」意味著與信徒的聚集、與信徒的合一。當我們在聖餐之中與主耶穌合一時,我們大家就被連結在主裡面。假如我們要與主合一,我們怎能分裂主的教會、主的身體呢?我們在主裡面成為一家人,在主的身體與血中成為同一肢體。要與主聯合,就不能與其他的信徒不合一,我們必須學習彼此相愛。
每次聖餐的舉行,正好是我們反省和認罪的機會。我們應當反問自己:究竟我有沒有得罪上帝和人的地方,並且有否顧及別人的需要?領聖餐餅及杯的關鍵在於「同領」和「一個」之上,聖餐不單是人與上帝的聯合,也是信徒之間連繫的表達。當我們在主裡面共同領受聖餐時,我們便是在主面前、以及世人面前宣告:我們是一家人是一個肢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