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資訊|重要公告|健康檢查|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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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30 一、四 學生健康檢查通知(含影片宣導)
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項目說明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了解學童健康情形,透過健康檢查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的,以維護及促進學童健康,本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115學年度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敬請家長協助配合下列事項:
一、尿液、蟯蟲檢體採集
蟯蟲採檢時間:10月1日(四)及10月2日(五),連續兩天早上起床後、尚未上廁所及清洗前,使用蟯蟲貼片採檢。
尿液採檢時間:10月2日(五)早上起床後,採集第一次尿液之中段尿。
檢體繳交時間:10月2日(五)上午8時30分前,由各班統一送交健康中心。
為確保檢驗結果正確,請家長詳閱採檢注意事項,協助孩子正確採集檢體,並於檢具標籤註明座號。
二、全身性健康檢查
檢查日期: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檢查時間:上午8時至12時
檢查地點:一樓活動中心
請家長及老師協助提醒學生下列事項:
檢查前一天請孩子確實洗澡、潔牙,檢查當天建議穿著體育服裝,以方便檢查。
健康檢查當天請儘量不要請假缺席,以免影響受檢權益。
基於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檢查前將確認家長及學生受檢意願。若家長不同意特定部位檢查,請於同意書上註明,並依規定自行帶孩子至醫療院所完成相關檢查,將結果交回學校。
檢查前請家長向孩子說明健康檢查的目的與內容,減少孩子面對檢查時的緊張與不安。檢查過程將注意學生隱私,並由學校相關人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一年級學生另安排心電圖檢查。
若檢查結果有異常,學校將發給「健康檢查結果異常通知單」,請家長儘速帶孩子至醫療院所複檢或接受矯治,並依通知期限繳回回條,以利學校建立健康資料及後續追蹤管理。
三、健康檢查宣導影片
為讓學童事先熟悉健康檢查流程與各項檢查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製作「學生健康檢查工作實務」宣導影片。
建議家長於10月30日健康檢查前,陪同孩子一起觀看,讓孩子了解檢查方式,減少緊張與焦慮,使當日健康檢查順利進行。
感謝各位家長及老師的協助與配合,讓我們共同守護孩子的健康!
龍山國小健康中心 敬啟
親愛的家長您好:
開學後學生接觸頻繁,為降低傳染性疾病於校園內交互傳播,若孩子經醫師診斷或疑似感染下列疾病,請家長配合讓孩子在家充分休息,並依各疾病建議的休息及返校原則辦理。
一、新冠病毒(COVID-19)
感染新冠病毒期間請在家充分休息,並留意孩子的健康狀況。
返校原則:未服用退燒藥物的情況下,退燒至少滿24小時(1天),且症狀改善後,再返校上課。
返校後若仍有呼吸道症狀,建議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衛生及咳嗽禮節。
二、流感
感染流感後請佩戴口罩、適當休息、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
原則上建議在家休息5日,讓孩子充分休養並降低傳染他人的機會。
如5日內因考試等特殊情況確有到校需求,應符合以下條件:
未使用退燒藥物,且退燒至少滿24小時後,才可返校。
返校後請配合佩戴口罩,直到咳嗽、肌肉痠痛、流鼻水、喉嚨痛等相關症狀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三、水痘
為避免學生間交互傳染,出現水痘皮疹後,至少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持續休息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後,再返校上課。
四、腸病毒
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含確診及疑似)者,為降低疾病傳播機會,應自發病日起休息至少7天(含假日),休息期滿並視孩子身體狀況恢復後,再返校上課。
五、諾羅病毒及病毒性腸胃炎
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的致病原之一,具有高度傳染性。
如確診諾羅病毒感染,應停止上班、上課,並於嘔吐、腹瀉等症狀完全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班、上課
親愛的家長您好:
孩子的視力健康需要學校與家庭共同守護。學校每學期進行視力檢查,主要是「初步篩檢」,目的在於及早發現可能的視力問題,並提醒家長進一步帶孩子至眼科確認。
學校視力檢查屬於「初步篩檢」,主要了解孩子當下的視力表現,並找出可能需要進一步檢查的學生。
孩子當天的視力可能受到眼睛疲勞、睡眠不足、檢查環境、測量時的配合程度,以及眼鏡度數或配戴情形等因素影響,因此學校測量結果與眼科檢查結果可能有所不同。
學校視力篩檢不能取代眼科醫師的完整檢查。
7歲以上兒童視力合格標準為0.9。
若視力未達標準,並不代表孩子一定是近視,仍需要由眼科醫師進一步確認原因,可能包括近視、遠視、散光、兩眼度數差異、弱視或其他眼部問題。
因此,學校發出「視力矯治回條」,是希望家長協助帶孩子至眼科進一步檢查,確認目前的視力及眼睛狀況。
「戴眼鏡後視力1.0」代表孩子目前戴著眼鏡可以看得清楚,但不代表近視度數沒有增加,也不代表不需要繼續追蹤。
眼鏡主要是幫助孩子看清楚,並不是讓近視度數停止增加。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近視度數仍可能持續變化。
定期至眼科回診,可以協助確認:
目前近視、遠視及散光的實際度數。
近視度數是否持續增加。
兩眼度數是否有明顯差異。
目前的眼鏡度數是否仍適合。
是否需要進一步進行近視控制或其他治療。
因此,「戴眼鏡看得到1.0」並不等於「近視度數沒有增加」。
對於已經近視的孩子,定期回診不只是確認「看不看得到」,更重要的是了解「度數有沒有變化」,並依眼科醫師的評估持續追蹤。
兒童的視力及眼睛仍在發育,近視可能隨著成長而持續增加。
如果近視度數持續增加,未來形成高度近視的風險也會提高。因此,若眼科醫師已建議定期回診,請家長依照醫師安排按時複檢,持續掌握孩子的視力及度數變化。
學校視力篩檢主要了解「孩子當下的視力表現」;眼科定期回診則能進一步了解「眼睛的度數與變化」。
兩者目的不同,都是守護孩子視力健康的重要一環。
若孩子收到學校「視力矯治回條」,請家長協助安排至眼科接受檢查,進一步了解目前的視力及眼睛狀況。
若眼科醫師建議定期追蹤,也請依醫師安排按時回診,不因孩子目前戴眼鏡後視力良好,就自行停止追蹤。
早期發現、進一步確認、定期追蹤,有助於掌握孩子視力及度數的變化。
孩子的視力健康,需要學校、家長與眼科醫師共同守護。
感謝家長的理解與配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