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將個人資料表連同其他審查資料一同上傳至大考中心系統中規定之項目。
(2) 請在5/7(三)晚上23:59前將個人資料表email至本系信箱:finance@ntu.edu.tw。主旨及附件檔名皆請註明:個人申請(學測應試號碼)○○○之個人資料表。未於期限內寄送者,可參加口試,但以缺件處理。
請將個人資料表連同其他審查資料一同上傳至大考中心系統中規定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