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要點
壹、本要點依據南投縣政府94年5月3日府教社字第09400876960號函及本校交通安全年度計劃實施。
貳、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設置之目標為推動全校教職員生交通安全事務、維護全校教職員生交通安全、監督交通安全事務之執行及考核交通安全事務之執行。
參、本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壹名,由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壹名,由訓導主任兼任;執行秘書兼委員壹名,由生活教育組長兼任;委員9至15名,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各年級導師共推舉6至12名擔任;另設置顧問貳名,由家長會長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派員擔任。
肆、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之委員及顧問產生後由校長公開聘任;聘期一年,自每年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
伍、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職責如下:
一、審議本校交通安全工作計畫。
二、監督與查核本校交通安全事項之執行情形。
三、其他有關本校師生交通安全事項之建議。
陸、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至少每學期召開定期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不能召集時由副主任委員召集。
柒、本校交通安全委員會委員出席人數達二分之一時成會;表決事項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時通過。
捌、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或廢止亦同。
交通安全委員名單
主任委員陳0旭校長
顧問 張0洢 會長
委員 羅0書主任
委員 李0文主任
委員 蔡0玲主任
副主任委員 董0遠主任
執行秘書 李0嘉
委員 吳0純
委員 周0明
委員 簡0玲
委員 吳0福
委員 廖0峰
委員 石0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