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據點,大學地方創生社會實踐的新機會?
葉晉嘉
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教授
迎接2021年的到來,國發會在109年10月5日提出了110年至114年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作為執行地方創生業務一年以來的因應措施。在這個加速推動計畫中,有什麼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呢?未來的地方創生計畫與過去有何不同?是不是有什麼新的改變與構想。
一、設定明確政策目標值,五年400項提案,500青年留鄉
由於地方創生元年的推動計畫中,當時並未設定清楚的政策目標作為標準,所以整體的運作機制,中央無法掌握有多少地方提案,地方也無法掌握有多少政策資源可以挹注,雖然建構了由下而上的提案機制,但做為長期推動的重點政策而言,並沒有設定具體的計畫目標。我們可以理解在摸索階段的不確定性,因此才在第二年的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中,列明量化目標。其中包括,5年內推動400項地方創生業務,500位種子青年留鄉推動地方創生事務。也就是每年在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的提案層級須有80項提案,以及125位青年留鄉。這項目標的擬定標準,主要參考自國發會自2019年接受的提案中共計113件,其中已經核定的為43件這個參考數據。但創生提案熱潮已成強弩之末,難以再有爆炸性成長,對於每年80項提案的目標值,其實並不容易達成。相對於提案數量的計畫目標,500位青年留鄉的目標值,卻又是一項偏低的計畫目標,從效益上而言,低得有點可憐。或許直接將60億的經費補助於青年,用於鼓勵人口的移動的生活費或者創業基金,效益可能更高,關於具體的做法,可參考日本的地方創生協力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