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取公告處 -
預定依各梯次簡章公告時間公布錄取名單
繳費方式可選擇ATM 轉帳、台灣銀行臨櫃繳款、便利超商繳費、線上信用卡刷卡等四種方式擇一。線上信用卡刷卡須登入本校推廣教育報名系統操作。
繳費完須於2日內回傳繳費證明,以供核對確認完成報名。未於指定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具有參訓資格。
繳費收據預定於上課時於報到現場核發,需提前索取者請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本校,本校將郵寄發給。
繳費後請詳閱下方參訓須知。
學員應親自參加訓練並配合簽到及簽退,如未簽到、未簽退、遲到及中途離席超過15分鐘者、測驗未通過者、非本人親自參訓或破壞上課秩序者,不核發禮儀師專業訓練時數。
課堂僅開放參訓學員進入參與,非參訓學員不得進入教室。
學員參加訓練並通過測驗,每門課給予禮儀師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並以無紙化登錄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禮儀師專區」/「禮儀師線上申請」/「回訓課程」。學員可自行於每梯次結束1~1.5個月後至網站查詢。
若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停課、延課、補課及其他課程異動資訊依承辦單位公告通知為準。
詳細須知依簡章為準。
已完成繳費但未能出席者,依下列方式辦理。
學員於每梯次開班日(不含開班當日)7日前申請退訓,退還參訓費用九成。
學員於每梯次開班日(不含開班當日)前7日起申請退訓,不退還參訓費用。
因本校或機關因故未能如期開課,如停開、延期等情形,全額退還參訓費用。
符合第(1)、(3)項退費條件者,應於規定期限前填寫本校推廣教育處退費申請表(紙本或電子申請表),並檢具個人帳戶存摺影本申請退款(非郵局帳戶,將扣繳10元跨行手續費),以資料送達本校推廣教育處時間為準,逾期者不退還參訓費用。如已持有本校所開立收據,申請退費時須將收據郵寄至本校推廣教育處始得辦理退費,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