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訓練係為提升殯葬禮儀服務品質,使禮儀師熟悉殯葬管理相關法規、瞭解殯葬管理政策,強化職業倫理與相關知能,並利禮儀師完成30個小時以上教育訓練。
一、參訓資格:持有內政部核發禮儀師證書者。
二、招訓名額:每門課60人。
三、訓練地點:
1. 台北:國立空中大學(校本部)南院教室(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2. 台中:國立空中大學台中中心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綜合教學大樓)。
3. 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南館教室(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97號)。
四、訓練場次及辦理時間:
1. 第1梯次、第2梯次:暫定115年5~6月。
2. 第3梯次、第4梯次:暫定115年9~10月。
五、課程類別及建議修讀方式:
本訓練開設有「禮儀師管理辦法」規定所規定四類課程:(1)殯葬政策及法規、(2)禮儀師職業倫理、(3)殯葬相關公共衛生及傳染病防治、(4)殯葬服務趨勢及發展。
本訓練每場次課程皆為3小時;建議四類課程應至少各修讀兩場次(3小時×4類×2場=24小時),並再不限類別自由選修兩場次課程(3小時×2場=6小時),通常於2~3年內修讀3~4梯次總時數即可達30小時。
※備註:禮儀師已取得訓練時數請自行至全國殯葬入口網禮儀師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