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网络水军”打击力度让直播购物更透明
上千部手机刷出来的直播间人气和好评,制造了直播间的虚假繁荣,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确判断,也触犯了多部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今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打击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播间‘水军’给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刷评,编造事实、捏造数据,以此诱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下单消费,属于明显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表示,这种行为侵害市场交易秩序与竞争秩序,破坏社会信用体系。
“‘网络水军’刷量控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公平竞争权,同时还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磊认为,在多地设立群控机房、操控软件,涉嫌违反刑法、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涉嫌犯罪。
直播间“网络水军”刷评行为明显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但为何屡屡发生?规范直播间营销存在哪些困难?
刘凯湘认为,“网络水军”的性质鉴定标准不明是一大难点。“哪些是正常的评价,哪些是虚假点赞、刷单等,行政执法部门经常难以区分,给‘网络水军’的违法行为留下空间。”
陈磊认为,针对网络刷单行为处罚制裁的威慑力不足。“对违法犯罪分子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处罚不重,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也较轻。”
如何杜绝直播乱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刘凯湘认为,必须加大对“网络水军”刷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包括加大罚款数额、限制行为人的直播带货方式、限期停业整顿、设置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等。
陈磊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黑灰产的打击整治力度,对动态IP代理、非法网络电视平台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互联网重点应用要重拳整治。“尤其是要打掉‘水军’容易聚集的群组板块,阻断招募推广渠道,严惩违规账号及背后主体。此外,还应积极引导、推动头部互联网企业和相关机构组成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持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刷单炒信治理。”
“要对主播背后的传媒公司加强管理,尤其是规范直播间的引流规则。直播间违规,背后的传媒机构也逃不了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提出。
记者发现,近年来多家直播购物平台陆续发布相关声明,表示将严厉打击流量造假、恶意控评等违规违法行为。据抖音安全中心数据,该平台今年1月以来,每日拦截恶意控评数量超百万条,自动过滤超5万条恶意举报记录,并表示将持续打击“网络水军”行为,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线索至公安机关。
陈磊认为,网络平台要完善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自媒体企业和个人行业准入、内容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引导直播间规范直播,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平台加强技术监管,重点监测直播间是否存在同质化评论过多、瞬间点击量大、非常规观看人数上涨等情况。”朱巍补充道。
“建议将恶意带货者、刷单者列入失信人名单。”刘凯湘建议,相关部门要积极畅通投诉处理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