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韓寧政府

Federal HanNing Government

[IU] 《境外敵對勢力列表》

境外敵對勢力列表

詮和五年六月四日版本


本列表依我《國家安全法》第十六條制訂,本表依法細分為敵對勢力之人、敵對勢力組織及不歡迎政權,遭列為敵對勢力之人或服務於敵對勢力組織之人,應依同法第十七條禁止入境之。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十八條,違反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核心利益之外國機構及外國人士,可以被列入境外敵對勢力名單;或意圖顛覆或破壞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政制度及族群和諧者,可被列入境外敵對勢力名單中。

除前述項目外,顛覆外國政權或鼓吹國際社會動亂者,亦可被韓寧政府納入境外敵對勢力之名單中;如敵對勢力組織一改其荒謬及恐怖主義行為,韓寧政府或將其移除敵對勢力名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