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學生會組織架構 (根據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會章程》112.6.22 所繪製)
根據以上表格,在行政上,議會設立議會秘書處,以負責各項文書、庶務與會議記錄的整理。
除行政外,學生議會下設有大會,以作為議會最高之決議機關,而大會之下再根據議會的職責設立各類委員會,目前設有:負責決議法規增修提案之法規審查委員會、監督選罷行政過程之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以及審查由行政端預決算之預算與決算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