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央行发布了《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达7.46亿张,同比增长8.78%;全国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3张,相较上年同期的0.49张有了显著增长。
与此同时,移动支付业务量增速迅猛。2019年全年,我国移动支付业务达1014.31亿笔,金额347.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25.13%。在信用卡与移动支付业务如火如荼的背景下,虚拟信用卡的概念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曾经被“打入冷宫”的虚拟信用卡,历经沉浮后融入了更多的市场参与主体。什么是虚拟信用卡?未来又会如何发展?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虚拟信用卡,顾名思义,本质上仍然是信用卡,但没有实体卡片,其卡号是基于银行卡中的BIN码派生出来的虚拟账号,可以应用于线上线下的各类信用支付场景。
相比于实体信用卡,虚拟信用卡具有以下特征: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虚拟信用卡在开卡审批上相对灵活,持卡者使用时更加便捷,需求端的存在为虚拟信用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我国虚拟信用卡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初步试水到遭遇阻碍,再到继续入场,期间发展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
虚拟信用卡在我国诞生的一个标志时间是2013年4月,由上海农商银行与阿里巴巴联合推出一款名为信任宝的产品(又名“鑫付宝”)。该产品最终止步于试水阶段,未能正式推向市场。
在“信任宝”遭遇滑铁卢后的2014年3月,中信银行与支付宝,以及众安保险与腾讯,分别推出了淘宝异度支付信用卡和微信信用卡,但不久后亦宣告夭折。
这一阶段的主要参与方有传统银行、互联网巨头等,由于监管原因后被叫停。主要原因包括:
法律法规不完善
虚拟信用卡在法律法规上难以溯源,相关法律文件未提及虚拟信用卡的发行管理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
风险控制难把握
央行已发布金融移动支付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但对于虚拟信用卡的手机支付却无具体规定,导致谨慎对待金融创新产品成为主流观点。
这一阶段,各大银行陆续出手,通过自主开发的方式进军虚拟信用卡领域:
2014年10月,浦发银行推出“E-GO卡”,主打境外海淘。
2015年9月,中国银行推出“中银长城e闪付卡”。
2016年1月,建设银行推出“龙卡e付卡”。
2017年,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相继推出虚拟信用卡。
随着消费金融、闪付功能的异军突起,自2017年下半年起,多家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开始涉水虚拟信用卡。代表产品包括马上消费金融的安逸花闪付、中邮消费金融公司的邮你花云闪付等。
这些产品由于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因此被称为“异业合作”。异业合作的加速源于两个因素:
央行推动商业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开立II、III类账户。
苹果公司的Apple Pay在我国正式发布,推动了NFC支付的普及。
现今的虚拟信用卡市场形成了银行机构、消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多方角逐的局面。对于各方而言,虚拟信用卡的存在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传统银行完整经历了虚拟信用卡的三个发展阶段,正处于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大潮中,具备推广虚拟信用卡的动力和优势。
作为新兴力量,消费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进军虚拟信用卡的动机在于拓展场景,尽管与虚拟信用卡的作用高度相似,但其本质上是具有信贷功能的小额消费金融产品。
银联云闪付迅速崛起,成为移动支付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通过团结各大电商和商超,推出支付满减优惠,吸引用户。
综上所述,目前虚拟信用卡市场参与队伍主要分为两支:
银行通过自有数据将实体卡片的各项流程线上化、高效化。
消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银联云闪付等多方合作,依赖银联云闪付的存在。
在消费金融线上化、金融机构智能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未来一段时间内,银行仍将是推动虚拟信用卡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主体,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将加入这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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