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我是108年計畫主持人,但因疫情之故已申請計畫展延,是否還要出席本活動?

A1:不用。因計畫展延,您出席明年的成交會即可。


Q2:我是需發表的計畫主持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發表,是否可以請代理人代為報告?

A2:您可請共同主持人或適任之代理人代為報告。本交流會屬於成果報告一環,報告人須與現場委員、參與者進行交流討論,請勿由學生或助理代為報告。


Q3:出席成果交流會時間已超過計畫執行期間,是否能夠由計畫經費核銷差旅費?

A3: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計畫期程前、後一個月內所發生與計畫相關之必要支出,且該項支出無須辦理經費流用者,得敘明原因,循校內行政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