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所提及的「財主」(可十17-25),是一個少年人(太十九20),也是一個官(路十八18)。當他遇上耶穌的時候,他是帶著興奮的心情跑來,跪在耶穌面前,相信他一定十分渴望得到耶穌的指引,得知如何可以進上帝的國承受永生。耶穌給他很高的評價,因為他曉得誡命,而且是從小就都遵守著而行的。耶穌看著他時,就愛他。為了啟發、幫助他,耶穌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耶穌在這裡所以要向少年財主提出這樣高的要求,並不是故意為難他,暴露他的弱點,也不是特意向他提出更高的要求,其實是一心想要幫助他。因主看到這財主有許多可愛之處,謙卑求教,敬畏上帝,愛慕永生。但主也看到他身上有致命弱點,錢財已成了他心中的偶像。他愛錢財的心遠遠超過了愛上帝和愛窮人的心,使他跟本不可能去追求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和愛人如己。最後,這位「少年財主」就是對「生命的首要」有誤解,令到他不懂得放下擁有的外在之物,追求真正生命當中最重要的事情;放下最大的依靠,單單去依靠耶穌。最後只得憂憂愁愁地走了。
當我閱讀這段經文時,想起最近《基督教週報》3174期中一篇叫「泰澤的夏」的文章。作者范晋豪牧師開首問:「當教牧同工為香港教會暑期的青年工作憂心時,遠看法國泰澤的修道團體,為甚麼每年夏天總有成千上萬的青年人從世界各地來到泰澤?周而復始,絡繹不絕,從不間斷地到來朝聖。」他認為,「青年人不一定需要熱鬧,他們也嚮往從靜默中發現生命的深度和溫度」;又引述泰澤創始人羅哲弟兄和青年人的相處之道:「青年的人生問題未必需要給予任何具體答案,他也沒有任何高言大智要折服這羣年輕人,他也不是要做他們的神師。他只是極度專注聆聽他們」。因著羅哲這份同在、專注和尊重的特質,相比解決難題的智者更吸引青年,於是泰澤便成了歐洲青年開始尋索生命的靈性家鄉。
如果耶穌對少年財主的啟迪方法是發出挑戰,來個當頭棒喝向他作出靈魂的叩問;羅哲弟兄則是以同在及聆聽,讓青年人有空間思想和沉澱人生的問題。誰的方法比較好?哪個更令人受落?或者並無答案,亦無須非此即彼。重要的是,當人帶著問題來到我們面前時,我們願意對他們張開雙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