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
撰文:張漢強牧師
撰文:張漢強牧師
在現代社會中,「自由」是一種被高舉的人權。但是,不知何時,人們「自由地」高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自由」被悄悄地,在一些人手上扭曲了!聖經是怎樣看「自由」呢?今日我們的經課《加拉太書》,保羅就著「自由」這課題,為我們作了令人深思的闡釋!
在今日經課所讀的《加拉太書》第五章中,保羅先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接著,在第13節中,他繼續說:「弟兄們,你們是蒙了召以得自由了;不過別用那自由去為肉體造機會;卻要憑著愛心互相服事。」(當代聖經譯本)。抓著這兩節經文,保羅將「自由」的核心價值及它對每一個基督徒意義,清清楚楚為我們說明了!
保羅所的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這裡的「自由」,是指向基督徒從罪和律法的捆綁中被釋放出來,得以活在聖靈引導下的自由(另參《約翰福音》八32及《羅馬書》八2)。這種自由並不是放縱私慾的藉口,而是一種靈性上的解放,使弟兄姊妹能夠擺脫罪的奴役。信主後,擺脫了罪,得著從主而來的自由;那麼,我們又會否,「自由地」,去做那些上主不喜悅的事呢?這個就是保羅在第13節所警告的,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即,不可將自由視為自我放縱、追求私慾的藉口。事實上,自由若被誤用或濫用,便會成為「罪惡」的溫床,失去自由本身的價值。那麼,自由的核心價值在那裡呢?保羅同樣在第13節結尾指出,他教導弟兄姊妹,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對!「用愛心互相服侍」,就是「自由」的真正目的和實踐方式。自由不是為了自我中心的享樂,而是為了在愛中彼此服侍,展現每一個基督徒的生命見證。這種服事是出於聖靈的引導,亦是基督徒社群中,彼此相愛的一個群體見證!值得一提,在新國際版(NIV)聖經的翻譯13節,是這樣的:「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但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總要用愛心『謙卑』地彼此服事。」(Galatians 5:13 NIV)這個翻譯,進一步提醒我們,我們的「愛」,不是從上而下的;而是「謙卑」,是從下而上的。
弟兄姊妹,甚麼是真自由呢?是基督,祂使我們得著真的自由。這份自由,不是讓我們「隨心所欲」,不是叫我們「想點就點」。這份真的自由,是藉著聖靈的引導,讓我們懂得去謙卑,去愛,去服侍身邊的人!願主幫助我們,讓我們常在基督裡,也常活在聖靈的引導之中!誠心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