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耶穌為至寶,是每個基督徒生命成長的核心課題。在腓立比書第三章中,使徒保羅以自身經歷闡述了這個重要真理。他原本擁有引以為傲的七項猶太教資格:第八天受割禮、純正的以色列血統、便雅憫支派的後裔、純正的希伯來傳統、嚴謹的法利賽人身份、對信仰的熱心,以及在律法上無可指摘的表現。
然而,當保羅遇見基督後,他的價值觀經歷了徹底的改變。他將過去引以為榮的一切,都視為虧損。這並非因為這些身份和成就本身有問題,只是若然保羅靠這些資格稱義就是依靠肉體,而不是憑信心稱義了。保羅更進一步宣告,認識基督耶穌的價值遠超過一切。
保羅所追求的,不再是靠自己的行為稱義,而是因信基督而得的義。這種生命的改變不僅是觀念上的轉變,更體現在兩個重要層面:一方面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另一方面也在基督的苦難上有份。這兩種體驗缺一不可,因為真實的基督徒生命必須同時擁有這兩種特質。
對今日信徒而言,這段經文帶來重要提醒。我們是否也像保羅一樣,願意將個人的成就、社會地位、學識才能等放在適當的位置?是否真正以認識基督為至寶?這需要我們在生活中不斷反思和實踐。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專心追求認識基督時,就能經歷祂復活的大能,也在服事和見證中與祂一同受苦。這樣的生命才能真正彰顯基督的榮美,也才是合神心意的信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