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

及應備文件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111年8月19日(五)中午12時00分止,請將申請應備文件掃描成PDF檔並郵寄至chouyc@mail.mcu.edu.tw

  • 若資料未繳交齊全,視同未申請成功,取消甄選資格。

申請應備文件

(一) 獎學金甄選申請表:https://forms.gle/GcLZwjUpqMjs8Sge7

提交表單後,申請者所填寫之電子信箱將會收到系統生成的申請表。
請將申請表印出、簽名,連同檢附資料掃描成PDF檔,郵寄至chouyc@mail.mcu.edu.tw。

(二) 110學年度歷年成績證明

※成績查詢位置:學生e-Portfolio「修課紀錄」→「歷年修課記錄」。
擷取110學年度上學期、下學期成績(截圖須包含學號),並整理成PDF檔。

(三) 經濟弱勢與區域弱勢證明文件(符合身分資格者繳交),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經濟弱勢師資生:

  • 持有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之學生:應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需記載申請學生姓名)。

  • 持有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核定公文之學生:應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證明書影本(需記載申請學生姓名)。

  • 家戶年所得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之學生:應檢附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或各縣市政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開立之「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以戶籍謄本之家戶成員為單位,不收扣繳憑單)及3個月內戶籍謄本各一份。

2.區域弱勢師資生:

  • 申請時仍設籍於特殊及偏遠地區之學生(如附件一):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任一項 。

申請注意事項

  1. 逾期未繳交申請資料、資料未齊備或填寫不完整者,師資培育中心將不予受理。

  2. 申請手續未完成,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甄選。

  3. 申請時所繳交之相關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4. 申請學生所繳納之資料,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不實情事,經錄取後發現者,應即撤銷錄取資格,其不法獲致之獎學金,本校將予追還,涉及刑事責任者,得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