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專長能源電池科技學分學程
能源工程概論
能源材料與製程導論
電池製程技術
電池檢測與分析技術
採分授及演講式課程方式進行,在18周(54小時)的課程中將由主辦學校教師主授,搭配夥伴學校教師及夥伴企業業師共同授課。
電池材料與分析實作
電池組裝與分析實作
實作課程則因應實驗課上課場域是在主辦學校,規劃由主辦學校教師來授課。
鋰電池產業實務專題講座
鋰電池產業實務專題講座課程,安排10週以上的業師授課,由業界師資將鋰電池產業相關之專業實務知識經驗傳習給學生。另外,此講座課程也包含了工廠實地參訪,提供學生產業實地場域觀摩的機會,認識產業的最新進展與未來發展的方向,搭配校內的理論或實作課程學習,讓學生畢業即能為產業所用。
能源電池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
各校學分學程課程表
✅新增「能源電池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 」
提供夥伴學校學生跨領域學習配合此計畫規劃12學分專業核心課程+9學分能源電池特色課程,
共21 學分讓學生學習到完整的電池產業人才所需要的專業內容。
✅夥伴學校學生可以利用暑假來明志修實作課
並同時完成學生必須完成之暑假實習必修學分 。
✅夥伴學校學生須在明志修課的必修課程,會依學生需求做授課形式之彈性調整
例如暑假開授之實作課程可以用工作坊方式進行。
而鋰電池產業實務專題講座可視需要採用虛實同步上課的方式來進行以利夥伴學校學生能完成本學分學程 。
獎勵金專區
獎勵辦法說明
壹、目的
為鼓勵本院學生選修第二專長能源電池科技學分學程、能源電池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或材料工程系能源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之意願,提升學生未來之競爭力,訂定「環境資源學院能源電池科技學分學程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申請資格
為本院學生或參與本院所執行之教育部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之夥伴學校學生。並完成本院第二專長能源電池科技學分學程(表號:A031160102)或能源電池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表號:A200270101)或材料工程系之能源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表號:A180230102)之申請,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金。
參、獎勵金申請資格
符合申請資格者,於上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檢附申請表(表號:A200250101)及獎勵領取切結書(表號:A200250201)並經系或學程主任簽名後,送至本院提出獎勵申請。
肆、審查作業
學院彙整所有申請資料後,於期中考後召開獎勵金審查會議核定通過名單。獎勵金審查會議委員由院長召集院內主管及教師組成。
伍、獎助方式
獎勵金額經獎勵金審查會議核定並頒發之。本獎勵金每人以乙次為限,且不得在其他學院或本院其他學程重覆申請。已獲獎勵之學生若因故未能於畢業時修畢本院第二專長能源電池科技學分學程、能源電池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或材料工程系能源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達21學分者,最遲須於畢業年度的 7 月31日前全額繳回原獎勵金。在學期間如有休、退學之情形,於離校前全額繳回原獎勵金。
陸、經費來源
本辦法之獎勵金,由本校所執行之教育部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之學校配合款預算支應。經費用罄即停止獎勵。
柒、實施與修訂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
獎勵金&學程表單下載專區
獎勵金獲獎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