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7/31 選位簽約作業(優先三至優先七)開會通知單及作業須知

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選位簽約作業開會通知單及作業須知,已發文寄出,請優先三至優先七承購人近日注意郵件投遞。


開會事由:「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選位簽約作業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8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8點30分起至108年8月11日(星期日)下午18點00分止

開會地點:民俗文物館4樓會議室(清水村135號)

主持人:劉處長德全

聯絡人及電話:陳雅庭約用人員0836-22975#133

備註:

1.選位簽約作業時間為108年8月10日(優先三1至69號)、8月11日(優先四1至優先六38號),共二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8時30分。

2.請台端務必詳閱附件「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選位簽約作業須知」之「作業期程表」,確認選位簽約日期及報到時間。遲到者當日可即時辦理補辦報到領取號碼牌,並於補辦選位簽約時間辦理簽約作業。若未於所屬簽約日完成補辦者,即視為放棄承購權利。

3.請台端務必備妥下方應備文件,如未於應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或未備齊應備文件,即視為遲到。

  • 本人親自辦理

(1)開會通知單正本。

(2)承購人本人親自簽名之「預告登記同意書」正本。

(3)承購人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4)承購人姓名如因改名而與國民身分證姓名不符者,須繳交承購人本人之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以茲證明。

  • 非本人親自辦理(委託辦理)

(1)開會通知單正本。

(2)承購人本人親自簽名之「預告登記同意書」正本。

(3)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4)承購人本人親自簽名用印之「授權委託書」正本。

(5)承購人姓名若因改名而與國民身分證姓名不符者,須繳交承購人本人之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以茲證明。

4.請台端務必預先選填附件「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選位簽約作業須知」之「選位志願卡」,預先考量擬購買房屋及車位之志願順序,選位櫃台將針對每一承購人限時5分鐘,請於限時內決定選購房屋及車位,以便利選位作業進行。為避免台端之志願已於前場次售出之情形,請務必預先考量其他選位志願。未於限時內決定者,請於補辦報到時間重新作業。

5.台端完成簽約後本府將給予簽約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繳費單(二聯式)」,請務必於繳款期限(工作日3日內)前至各銀行臨櫃或郵局完成繳款,未於期限內繳款者,即視為放棄承購權利,台端當日簽訂之「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即行作廢。

6.承購人及其配偶(含分戶)如購買本案示範住宅超過一戶並已簽訂買賣契約者,簽約後經本府發現不符資格者,本府得解除契約。

7.為維持作業現場秩序,請台端勿攜伴超過2名,敬請配合。

8.本案示範住宅剩餘房屋73間,若8月11日(優先四1至優先六38號)會議結束前全數簽約完畢,將立即於LINE群組、馬祖日報及馬祖資訊網告知,不另電話通知敬請見諒。

9.請台端務必詳閱本通知單附件資料,若有行政作業疑問請電洽產業發展處工商科(0836)22975分機133陳小姐;若有工程相關疑問請電洽工務處公共工程科(0836)25330分機6362王先生。


附件:選位簽約作業作業須知(優先三至優先七)



有疑問請電洽本府:

工務處公共工程科王先生0836-25330轉6362。

產業發展處工商科陳小姐0836-22975轉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