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Reading 在韓愛書人的共享書櫃國際推廣協會

組織章程


第 一 條:宗旨

Ko-Reading 在韓愛書人的共享書櫃,以在韓各地設立的各大華文共享書櫃為平臺,推廣華文共

享閱讀、社群共好,透過華語書籍的共享與傳遞, 促進台韓觀光、地方創生、文化藝術、親子

共讀等文化交流並且提高世界對台灣及華語文化的瞭解和認同為宗旨。成立「Ko-reading 在韓

愛書人的共享書櫃國際推廣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英文名稱: Ko-Reading International Promotion Association


第 二 條: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曾協助、捐贈、贊助或參與「Ko-reading 在韓愛書人的共享書

櫃」設立以來之櫃點與相關活動,並認同在海外的華文圖書資源再利用、有效活化書籍流通、推

廣華文共享閱讀及親子共讀並促進在海外的台灣文創觀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核後可

加入為本會會員。其會員分為下列三種:

一、個人會員:經理事會審議並依照其活動貢獻率高低分為甲級會員及乙級會員。

二、贊助會員:以實際捐款贊助本會活動,經理事會通過,授予贊助會員資格。

三、榮譽會員: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邀請加入本會成為榮譽會員。

甲級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

權。但乙級會員、贊助會員及榮譽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 三 條: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釜山廣域市釜山鎮區 釜田2 洞 527-3 3 樓330 號


第 四 條:任務

一、推廣海外之華語書籍資源共享再利用。

二、設立實體與線上共享書櫃,有效活化華語書籍流通。

三、推廣華語共享閱讀、舉辦文化交流活動。

四、推廣親子繪本共讀,營造華語母語學習環境。

五、促進台灣與韓國及全球各地有關華語資源如何有效共享及結合地方觀光設立共享書櫃之交流。


第 五 條:經費

本會可接受會員及外界之捐贈,挹注本會經費。

第 六 條:會員之權利義務

會員得行使下例權利:

一、甲級會員具有理、監事之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二、甲級會員向會員大會之提案權及表決權。

三、本會所舉辦各項活動之參與權。

會員應盡下例義務:

一、應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權

二、擔任本會所推舉或指派之職務。

會員(會員代表)如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

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七 條:會員大會

(一)本會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由會長召集之。

(二)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召開。

第 八 條: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章程之訂定與修正。

(二)理事、監事之選舉與罷免。

(三)年度經費預算、決算之審定。

(四)年度業務計算之審定。

(五)年度工作報告之認定。


第九條:理事、會長、副會長

(一)本會置理事若干人,由甲級會員選舉之,其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常務理事互選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會長與副會長之任期,各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但會長之

連任以一次為限。

(四)會長對內為會員大會與理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會,副會長襄助會長。

(五)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會長因故出缺時,由副會長順序遞補之。

(六)本會視需要,經各屆理事會決議,得敦聘榮譽顧問與顧問各若干人,俾便順利推展會務。


第十條:理事會

理事會每一年開會一次,處理下例事項

(一)審查提出會員大會之提案。

(二)訂定與修正本會會務相關事項。

(三)審查幹事會所擬工作計畫、經費預算案。


第十一條:監事

(一)本會置監事若干人、由甲級會員選舉之。監事互選常務監事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

任,但常務監事連任以一次為限。

(二)監事各自獨立執行職務,但需每一年集會一次,以常務監事為主席,監事會之召開,得配合

理事會之舉行。

(三)監事之職務如下:

1.監事本會業務之執行。

2.稽查本會財務。

3.監察會員履行義務。


第十二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指示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

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擔任。 工作人員權責及分

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訂之。


第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小組團體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十四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