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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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之作品本部提供稿費每篇新臺幣1,200元整。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者,入選作品不予採用。
文章之撰寫形式應便於參賽者閱讀、詮釋,避免選用題材及格式較不適用於朗讀之文章,例如:對話、資料陳述、新聞報導、演講稿、百科全書、外國之傳說等。
文章內容以活潑有趣、貼近現實生活為佳,避免過於悲情或緬懷過去。
教育部針對入選之作品有權修改,若不同意修改者,請勿投稿。
入選作品,非獨家、非專屬、不限地域授權教育部進行利用(如連載於教育部電子報中),並同意教育部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
違反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其已發稿費將追繳。
若違反徵選規定與限制,將不予受理。
入選作品將優先作為以後年度(非徵稿當年度)之全國語文競賽臺灣台語朗讀比賽文章。
如投稿人為未成年者(未滿18足歲),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