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於2019年合法化同性婚姻,臺灣—港澳、臺灣—中國同志伴侶分別在2023、2024年取得婚姻權。然而,《人工生殖法》未能完整保障LGBTQ+族群的生育權,使同志須遠赴海外求子。本研究探討兩岸同志伴侶(一方為臺灣籍,另一方為中國、香港或澳門籍)的親密關係經營、居住與遷移安排和生育規劃,或目前未規劃計生育的原因。首先,透過40對同志伴侶、共80人之深度訪談以及同志家庭社群的田野觀察搜集資料,分析兩岸政治局勢、跨國同婚法案、《人工生殖法》修法對於兩岸同志伴侶在規劃家庭生活和生育計畫的影響。在理論層次,透過經驗研究深化生殖的「可思考性」(reproductive thinkability),闡述個體層次的生育抉擇如何受到結構性因素所形塑,包含跨國同婚與婚姻移民的規範、《人工生殖法》對於單身者與同志族群的限制、以及兩岸關係日趨緊張的局勢。分析異性戀常規(heteronormativity)、法律規範和地緣政治的動盪,如何影響兩岸同志伴侶預想未來家庭生活和構築「生育想像」(reproductive imaginary),並促使行動者發展多元的(不)生育策略。承上所述,本研究將進一步梳理兩岸同志伴侶的生育規畫和實踐,包含赴海外尋求人工生殖技術和第三方生殖(捐贈精卵、代孕),以及赴往不同生殖目的地的資源籌措和生育抉擇。
本研究預期貢獻為:一、闡述兩岸同志伴侶遭遇的結構性生育不平等,及其與跨國流動策略之關聯。二、在理論層次上,本研究以酷兒生育的經驗研究,深化「社會想像」(social imaginary)的解釋範疇,並概念化「生育想像」以分析生育的未來預想與規畫。三、研究成果將裨益於理解跨國同志伴侶成家實踐的多元樣貌和未來《人工生殖法》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