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國民小學圖書室使用辦法113.12.13修訂
一、 目的:為發揮本校圖書室功能及圖書利用價值,使圖書室資源得以充分利用,特訂定本辦法。
二、 辦法:
1. 班級閱讀:為維持閱讀的舒適環境,於開學時統一規劃各班閱讀時間。每節課圖書室以1班為原則,並由任課教師在場指導學生閱讀、使用圖書室資源。
2. 自由閱覽:下課時間全校學生皆可自由前往圖書室。
三、閱讀指導:
請班級導師指導學生閱讀,並協助維持學生閱讀時的秩序管理,建立良好的閱讀習慣。
四、圖書室開放時間:
1.週一至週五:開放時間為9:20~12:00、13:10~15:30,提供借、還書服務,
其餘時間圖書館不開放。
2.班級閱讀以學年度公布之閱讀課表為主,若另有更動,需預約可運用之時段。
3.寒、暑假期間(學校另行公告)。
五、借書規則:
1. 本校教職員工均可依本辦法向圖書室借書。
2. 全校學生借書證合併學生證共同使用,學生證遺失可另辦紙卡借書證。
3. 借還書規定:
(1) 本校教職員至多可借閱10本,以30天為書期限,借閱期滿,請準時歸還。
(2) 學生每次最多以4冊為限,以14天為還書期限,借閱期滿,請準時歸還。
(3) 逾期未歸還者暫停借閱圖書權利並催還圖書,直到逾期圖書歸還以後才可
以繼續借閱。
(4) 借書手續:
A.需由本人親自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選書借閱。
B.請將書籍及借書證交予圖書室阿姨核對完成借書手續。
(5) 下課還書時間:
每週一∼週五下課時間
上午9:20-9:30、10:10-10:30、11:10-11:20
下午13:50-14:00、14:40-14:50
六、 注意事項:
1.在圖書館要保持安靜,放輕腳步,不得奔跑、追逐。
2.上、下樓梯要排隊注意安全,不得推擠、並排。
3.看書前要將手洗淨,閱讀時請小心翻閱圖書。
4.閱讀書籍時,要愛護書籍,不塗擦,不撕毀。
5.除筆記簿外,不可攜帶私人書籍進入圖書館。未經借閱手續,不得將書帶出圖書館。6.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圖書館。污損圖書,應負賠償之責。
7.指導小朋友離開圖書館時,將書歸回原位,並保持清潔,養成愛書習慣。
8.圖書室因清查或整理圖書時,得隨時通知借閱人,索回借出之圖書資料。
9.各班留下圖書小志工整理圖書及書插,以利下一班使用。
10.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於學期末前二週均須一律歸還,此期間圖書暫停借閱。
11.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即向圖書室聲明遺失,辦理補發手續。倘因遺失借書證而未辦理遺失呈報手續,致使圖書室蒙受損失,應由原借書人負責賠償。
12.借出之書籍請妥為保護,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或割損、撕頁等重大損壞,請自行購買相同或新版本圖書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