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罹患慢性疾病,日常生活起居尚能自理者。
*如確診失智症每月會加收失智特別照顧費2000元
65歲以上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低、生活起居需仰賴他人照顧者之長者。
符合安養或養護資格者,短期(一個月內)照顧。
針對服務對象需求規劃照顧方案,妥善地給予適當的生活起居照顧。
(1)由護理人員協助每日生命徵象的測量及記錄、藥物管制及發放,隨時留意服務對象的生理變化,提供適當之處理與建議。
(2)聘請特約診所定期巡診,持續監測服務對象健康狀況。提供門診領藥、專車送醫接送服務。
由社工人員規畫舉辦各種類型的活動,如:戲劇欣賞、五行健康操、卡拉OK等活動。每季舉辦慶生會、每年舉辦旅遊踏青,並配合重大節日舉辦相關活動,如春聯揮毫、端午包粽、冬至搓湯圓、歲末年終餐會等。
結合志工團體、連結社區資源,提供更完善的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