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辦法

Method

§ 學程開始日期

一零九學年度。

§ 實施對象

全校之二至四年級學生與研究生,須修過計算機程式程式設計學分。 

§ 申請日期

每學期第1、2週可以於「應用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 加入學程辦法

請至應用資訊系統】申請。

[應用資訊系統➝課程-學生選課/停修➝申請(微)學分學程作業]

※ 此微學程編號為109003。按送審,才算申請完成

§ 學程修課規定

112-1智慧健康科技微學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