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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73週 第7~8篇
(當篇讀經:林後三12~18)
第73週.第五日
第八篇 新約的執事(一)
當日讀經:林後三16~17。
16但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17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二 他們被組成的過程
1 他們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 (續)
2 脫離律法的捆綁,享受主就是那靈
禱讀:
林後3:17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生命讀經:
二 他們被組成的過程
1 他們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 (續)
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能見證,當我們轉向主,我們就蒙了光照。我們對自己、對自己的光景,以及自己裡面之人的情形都清楚了。我們轉向主,又來到召會中,就比從前清楚多了。
那些被組成的使徒,乃是心轉向主的信徒。大數的掃羅就是這樣的信徒。當他在往大馬色去的路上,主耶穌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掃羅的心立刻不自覺的轉向主,呼喊說,『主阿,你是誰?』(徒九5。)他雖然不認識主,卻稱祂為主。他愚昧的呼求主,甚至可以說是盲目的呼求主。我們中間有許多人也作過同樣的事,但後來我們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我們屬靈的天空晴朗了。
主向掃羅顯現,掃羅也呼求主之後,他就看不見了。已往他是個宗教領袖,帶領別人逼迫召會。但是他呼求主名以後,需要人來引領他。主耶穌告訴他要進城去,他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他。(6。)後來,亞拿尼亞到他那裡去,他眼睛上好像有鱗掉下來。這指明帕子除去了,他得著了光。因著大數掃羅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這人接受的光太大了!保羅所有的書信都是因得著這光的照耀而寫的。保羅接受這麼多亮光的原因,乃在於一個因素:他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
2 脫離律法的捆綁,享受主就是那靈
林後三章十七節說,『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而且,或,還有,此外。在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之外,還有主就是那靈,要賜給我們自由。主既是那靈,心一轉向祂,帕子就除去,心也就從律法字句的轄制下得了釋放。
本段開始於二章十二節,根據上下文,這裡的主必是指主基督。(二12,14~15,17,三3~4,14,16,四5。)這是聖經中一句很強的話,著重的告訴我們,基督就是那靈。三章『十六節的主基督,就是充滿新約,並給與新約活力的那靈;我們是這新約的執事,(6,)其職事是帶著榮光的。(8。)參羅馬八章九至十一節,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八節。』(Vincent,文生。)林後三章『十六節的主是六節那賜人生命的靈,意即這裡所說的「主」,「基督」,「就是那靈」,是與聖靈相同的:…這裡的基督就是基督的靈。』(Alford,阿福德。)『那整個變化並內住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主就是那靈」。』(Williston Walker,華爾克。)
有些人否認十七節的『主』是指主基督說的。他們宣稱十七節的『主』是神的通稱。不僅如此,他們引用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宣稱林後三章十七節不過是說神是靈。然而,我們若從這節聖經的上下文來看,就知道十七節的『主』必定是指基督說的。因此,這節聖經著重的告訴我們,主基督就是那靈。不僅如此,『主的靈』也指明那靈與主是一。主的靈實際上與主乃是一。主的靈在那裡,意思就是說,那靈,主在那裡。
歷代以來,許多教師相信,根據十七節所說,主基督就是那靈。然而許多基督徒仍舊受信經,特別受奈西亞信經的影響。召開奈西亞大會的時候(主後三二五年),啟示錄這卷書還沒有正式被公認,這也許就是奈西亞信經裡面一點也沒有說到七靈的原因。在啟示錄這卷書裡,三一神中的第三者乃是神的七靈。不僅如此,根據啟示錄五章六節,這七靈乃是羔羊的七眼。有些人說,那靈是與子分開的另一個人位,我們要問,第三個身位(那靈)怎麼可能是第二個身位(子)的眼睛?我們不能否認啟示錄這卷書中論到七靈所說的話:三一神的第三者乃是第二者的眼睛。為這緣故,我們不該把基督與那靈說成兩個各自分開的身位。
林後三章十七節的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時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裡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裡稱作『那靈』,(羅八16,23,26~27,加三2,5,14,六8,啟二7,三22,十四13,二二17,)就是那賜給我們神的生命,(林後三6,約六63,)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主的靈就是主自己,有祂就有自由。這裡的自由是指脫離帕子之下律法的字句而有的自由。(加二4,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