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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64週 第58~59篇
(當篇讀經:林前十二23~31)
第64週.第五日
第五十九篇 對付恩賜(三)
當日讀經:林前十二12~27。
12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13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14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15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16倘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17若全身是眼,聽覺在哪裏?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哪裏?18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19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哪裏?20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21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22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輭弱的,更是不可少的;23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24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25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26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三 肢體的調和(續)
禱讀:
林前12:13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生命讀經:
三 肢體的調和(續)
在林前十二章三至十一節,保羅一再的題到那靈。但是在十二至二十七節,他沒有題到那靈,反而用了『身體』一辭十八次之多(按原文)。十三節就從那靈轉到身體:『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但是,許多靈恩派的人只談論在那靈裏受浸。然而,十三節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為要喝一位靈。有一件事非常要緊,就是我們要領悟,我們已經受浸,成了一個身體,為要來喝。我們不僅在一位靈裏受浸,也已經浸成一個身體,並有一個特別的目的─喝一位靈。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極力強調在一個身體裏喝一位靈。你現在是在身體裏喝麼?我能放膽宣告說,我是在一個身體裏喝一位靈。
浸成一個身體的經歷是一次永遠的,但喝一位靈的經歷卻是持續不斷的。我們可以把受浸比作婚禮,把喝比作婚姻生活。婚姻生活的真實經歷並不是在婚禮時發生;婚禮乃是承認婚姻這個事實的手續,但是婚姻生活的經歷卻是天天持續不斷的。受浸與喝也是一樣。許多基督徒只有『婚禮』─受浸,卻沒有『婚姻生活』─天天喝一位靈。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有受浸也有喝;有婚禮,也有每天的婚姻生活。我們有接受並領受這件事實的手續,我們也有每時每刻的經歷。如今我們都在身體裏喝。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現在我很喜樂的說,我們在身體裏喝一位靈。我們在身體裏一直喝那靈,這是何等美好!有時候我享受這樣的喝到一個地步,興奮並喜樂得不能自已。
保羅在十三節從那靈轉到身體後,在十四至二十七節就說到身體及肢體。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是以身體為中心,而且對身體有負擔。屬靈恩賜不僅是在於那靈,更是為着身體。這些恩賜是出於那靈,也是憑着那靈的;但這些恩賜不是為着我們個人,乃是為着身體。
多年來,我認識許多弟兄姊妹,按人說,他們好像沒有甚麼恩賜。但是他們有剛強的靈,並且有心為着身體。結果他們終究被主大用。我認識一對夫婦,他們蒙主的憐憫眷顧,領受了主的恩典,開始愛主。這些年以來,他們漸漸在身體裏長大,並且為着身體接受負擔。他們似乎只有一個恩賜,就是愛身體,愛聖徒。如今他們所在的地方,召會生活有了美麗的顯出。
可是,一些生來有才幹,重生之後有恩賜,又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在興起正當召會生活的事上,可能一無是處。他們運用恩賜也許不是為着身體,而是為着自己。但是我剛纔題到的那對夫婦,卻是在身體裏,而且顧到身體。為這緣故,主使用他們來興起地方召會。如果這對弟兄姊妹不斷的接受恩典,並且蒙保守在恩典裏,他們的功用、恩賜會得着豐富、拔高並繁增。然而,那些有才幹、有恩賜、受過教育、有口才的人,會產生難處,至終甚至會造成分裂。
今天靈恩運動似乎很盛行。不過,靈恩運動也分裂得很厲害。不僅如此,這個運動並沒有幫助信徒在生命上長大。靈恩運動與主的恢復領域完全不同。
重要的是我們要看見,保羅說到恩賜時,非常強調身體。我們必須在身體裏,我們必須為着身體,我們也必須徹底有身體的感覺,並完全以身體為中心。我們若有身體的感覺,並以身體為中心,我們就要為主所用。
如果我們察看主恢復的歷史,就會看見,顧到身體的人就為主使用;但那些忽視身體的人,卻經歷失敗。凡是倚靠身體,在身體裏,並且為着身體,不信靠自己恩賜的人,都會有用。這是屬靈範圍裏所運行的律。這律起作用的原因,乃是神並不在意我們的恩賜─祂所在意的乃是身體。你的恩賜不是神執行祂行政的憑藉。神的憑藉乃是基督奧祕的身體。身體是神所使用的工具,好執行祂的行政。
有些人會指出,身體已經分裂了。不錯,這是事實。但是聖經裏有個原則─恢復的原則。雖然身體分裂了,神仍然有恢復的原則。照着這原則,神不需要龐大的人數,也不需要群眾運動。少數的餘數站住神心意的立場,在神的心意上與神是一,這就彀了。然後這些餘數,少數的人,就能彀為神使用,來恢復已經失去的。因此,在神眼中,我們是身體。我們並不是原初的身體,而是恢復的身體。
我們從經歷中得知,恢復的東西往往比先前所失去的更為珍貴、卓越和寶貴。主失去了祂的珍寶,但如今祂有一個恢復。這恢復對祂是珍貴、寶貴的。不僅如此,主的恢復在全世界都非常蒙主祝福。例如,我們雖然沒有差遣傳教士到日本,那裏卻有多處召會興起,這是屬天的管理者藉着祂的身體運行所作成的工。
我們要看見屬天的行政和屬天的原則,這是非常重要的。我當然不輕看今天的基督徒;但是,我不贊同他們的錯誤和盲目。他們所認為替神作工最好的路,實際上並不是最好的。我們不需要作這麼多事,也不需要像他們那樣花錢。我們所需要的乃是讓主有路,藉着祂的身體來執行祂的行政。我們若接受祂的路,讓祂作管理者,祂就能彀為自己得着全地。靠着主的憐憫,這正是我們今天在召會生活中所作的。我們就是讓祂作管理者,我們也遵循一個原則,就是恩賜必須是為着身體。只要是為着身體,就是最有用的恩賜。因此,我鼓勵你們忘記你們所能作的,忘記你們的恩賜,只要顧到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