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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57週 第44~45篇
(當篇讀經:林前八1~13)
第57週.第一日
第四十四篇 對付喫祭偶像之物(一)
當日讀經:林前八1~7。
1關於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2若有人自以為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3但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4關於喫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曉得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5縱然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6在我們卻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7然而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直到如今還帶著拜偶像的習慣感,就以為所喫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輭弱,就受了玷污。
壹 不妥當的喫
一 不照著能建造的愛
二 偶像算不得甚麼
禱讀:
林前8:3 但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生命讀經:
我們看過,林前六章十二至二十節可視為保羅對付婚姻生活,並對付喫祭偶像之物的引言。婚姻和飲食都是神所命定的。所以,關於婚姻和飲食我們有自由。然而,我們使用這些事,必須以神的方式,並為著神的目的,不是為著我們的情慾。不但如此,婚姻和飲食與我們物質的身體有關。保羅在六章十三節說,身體是為主;在六章十五節說,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在六章十九節說,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
我們人是由靈、魂、體所組成的完整實體。我們的身體要成為聖靈的殿,就必定牽涉到我們的全人─靈、魂、體。我們既是完整的實體,我們這人就沒有一部分該與其他的部分分開。一面,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另一面,也牽涉到我們的靈。為這緣故,保羅在強調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這段話裡告訴我們,我們與主成為一靈。(六17。)
在七章保羅說到婚姻的事。婚姻生活必然牽涉到我們全人。照著保羅在本章所說的,我們必須是為著主、與祂是一、服從祂、將自己交給祂、並在祂裡面對我們的環境能知足的人。我們需要從主接受我們的環境,並在每一種情況中與祂同在。這需要我們運用我們的靈來操練與主成為一靈。這也是要過一種生活,叫我們的身體成為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我們若摸著七章的深處,就會看見關於婚姻問題的解答,總結於描述一個人與主是一,並過一種生活,使他的全人作主的居所。因為他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他就不會為著神所命定以外的目的使用身體。不但如此,他也服從主和祂的引導,總是留於主所安排的環境,不發起任何改變。因此,他是為著主的目的與祂是一的人。
在八章保羅對付我們的喫,這是比婚姻生活更實際的事。我們不結婚仍然能活著,但不喫就不能活;喫是絕對必需的。神創造我們,是要我們必須喫纔能活。這是神的命定。
我們從一章往前到八章,就發現保羅的對付越過越實際。八章所題的喫比一章所說的哲學實際得多。哲學包含抽象的觀念,而喫是極其具體、實際的。
我們看過,在林前頭四章啟示好些屬靈的事。在對付喫祭偶像之物的事上,原則也是一樣的。這點佔了三章篇幅。在這幾章裡,有好些重要的屬靈要點。
在八章保羅說到不妥當的喫,一至三節指出這樣的喫不是照著能建造的愛。四至七節指明偶像算不得甚麼,八節說食物不能將我們薦與神。最終,在九至十三節保羅說到絆倒軟弱的弟兄。
壹 不妥當的喫
一 不照著能建造的愛
在八章一節保羅說,『關於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這裡的曉得,原文與約翰八章五十五節的認識(第二個),林前十二章二節,提後一章十二節,三章十四至十五節的知道同字,指裡面主觀的知覺。林前八章一節與七、十節的『知識』,指外面客觀的知識,是普通、一般的。
外面客觀的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出於善惡知識樹,死的源頭。林前十三章所描述屬靈(不屬肉體)的愛,乃是生命的彰顯,能建造人,出於生命樹,生命的源頭。這是神的愛,(約壹四16,)藉信注入我們裡面,這信已把我們帶進與神生機的聯結裡。藉著這愛,我們愛神,(林前八3,)也愛弟兄;(約壹四21;)我們該照著這愛而行。(羅十四15。)這樣,我們的行事為人就建造人。(林前十23。)
本節的『建造人』一辭,不僅指個別信徒的造就,也指基督團體身體的建造。(林前十四4~5,12,弗四16。)本書強調建造。(林前三9~10,12,十23。)
我們已經指出,叫人自高自大的知識以及建造人的愛,與伊甸園裡的兩棵樹有關。這裡的知識指知識樹,愛指生命樹。保羅寫這封書信時,可能對這兩棵樹有這樣的領會。不但如此,本書雖然沒有直接題起這兩棵樹,卻有二者的例證。事實上,哥林多前書論到供應生命的生命樹,以及殺死人的知識樹。因此,本書有兩條線,生命線和知識線。知識叫人自高自大,甚至殺死人,惟有愛供應生命,並以生命建造人。生命是為著建造,而建造是藉著生命得以完成。
八章二至三節說,『若有人自以為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但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在這兩節裡,知道指外面客觀的知識。三節所說的愛,是最崇高、最尊貴的愛。雖然這愛需要運用全人,(可十二30,)但必須是屬靈的,不是屬肉體的。
在林前八章三節保羅似乎在告訴哥林多人,他們不需要這麼多知識;反之,他們需要愛神。愛神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基礎。我們若沒有這樣的愛,就沒有基督徒生活的立場、基礎。就基督徒生活而論,知識就像霧氣,很快就不見了;然而,愛神是扎實、具體的。因此,愛神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
在三節保羅說,我們若愛神,我們乃是神所知道的。我們需要知道神,更需要為神所知道。『神所知道』這說法非常有意義。為神所知道,意思是為神所擁有、佔有。神所知道的人,就成為神的產業、喜樂、娛樂和喜悅。我們的知識不討神喜悅;但我們若愛神,就會使祂喜樂。祂會知道我們,享受我們,並且因我們喜樂,祂甚至會在我們身上尋得娛樂。這一切都是『神所知道』這話所含示的。
在三節保羅似乎在告訴哥林多人:『你們在哥林多的信徒需要領悟,神不知道你們,祂不喜悅你們。說神不知道你們,意思是祂不稱許你們的作法。』照著馬太七章二十二節,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許多人要對祂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裡豫言過,在你的名裡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裡行過許多異能麼?』主要回答:『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23。)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主知道關於我們的一切,怎能說祂不認識某人?主能說這樣的話,原因乃是馬太七章二十三節裡『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這句話,意思是:『我從來不稱許你們所作的。我從來不因你們喜樂,或以你們為我的喜樂和珍寶。』為神所知道,含示祂稱許我們,享受我們,並擁有我們為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