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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2週 第6~7篇
(當篇讀經:加二4,二20上,三3,21,四24,25,28,30,31,五1)
第102週.第四日
第七篇 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相對
當日讀經:加二4,二20上,三3,21。
加拉太書第二章
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一 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二10
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4因爲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偷着進來,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所得的自由,爲要強制我們作奴隸;
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爲我捨了自己。
加拉太書第三章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3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旣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
2 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相反麼?絕對不是!因爲若曾賜給一個能賜生命的律法,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禱讀:
加二 4 因爲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偷着進來,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所得的自由,爲要強制我們作奴隸;
生命讀經:
在加拉太書中,保羅陳明了一些較優與較劣事物的對比。在前面有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之間的對比。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另一個對比: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相對。基督與律法相對,而自由與奴役相對。到了三章,我們要看見那靈與肉體之間的對比。要摸着這卷書的深處,我們必須記住作者使用對比的作法。
在二章四節保羅說,『因爲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偷着進來,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所得的自由,爲要強制我們作奴隸。』欽定英文譯本將『強制我們作奴隸』繙作轄制我們。雖然這樣繙沒有錯,但這個希臘字的字根,意思是作奴隸。因此,這裏的思想不只是受轄制,也是作奴隸,被扣留在奴役中。
我們若要了解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之間的對比,就需要對自由與奴役這兩個辭有正確的定義。我們在聖經上讀到這些辭,但也許沒有合式、正確的領會,就把這些辭視爲理所當然。在二章四節,保羅說到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要窺探我們的自由。這樣強烈而消極的辭,如『假弟兄』、『偷着引進來』、『窺探』,應當使我們有深刻的印象:在基督裏的自由乃是一件大事。否則,猶太教徒,假弟兄,不會偷着引進來,窺探這自由。
這個在基督裏的自由是甚麼呢?首先,在基督裏的自由,包含脫離律法的轄制,含示脫離對律法及其規條、作法、條例的義務。因着我們在基督裏是自由的,我們對這些就不再有義務。無論誰想要守律法,就使自己欠了律法之規條、作法和條例的債。因此,你若想要守律法,你就將自己置於奴役之下,像奴隸一般的服事律法。但在基督裏的自由,釋放我們脫離這一切的義務。
其次,在基督裏的自由,包含得着完全的滿足,並有豐富、支持的供應。如果我們外面自由了,裏面卻沒有甚麼東西來支持我們,或滿足我們,這自由就不是真實的。正確的自由不光是免於義務的自由;更是因着充分的供應和支持,而有完全的滿足。
第三,在基督裏的自由就是享受真正的安息,不在守律法的重擔之下。那些仍舊守安息日的人,沒有真安息,因爲他們努力遵守安息日,就把自己擺在重擔之下。但在基督裏,我們有真安息。
第四,在基督裏的自由,含示對基督的享受。我們在祂裏面旣是自由的,就能享受祂所是的一切。在基督裏的真自由,乃是完滿享受活的基督。
我們若要對於在基督裏的自由,有正確的定義,符合我們經歷的定義,就必須看見,這樣的自由包括得釋放脫離義務、藉着主豐富的供應而有的滿足、真正的安息、以及對基督的享受。得着這樣自由的人,就不會受任何事物的奴役。雖然撒但有時候把我們擺在艱難的環境裏,但我們仍然能彀安息。我們無需受環境的奴役;反之,我們能享受主。這就是說,我們全人的深處是自由的。這就是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
當你思想這段對基督裏的自由所作的描述,就會發現這與你對主的經歷相符合。我們的經歷在程度上會有不同,但本質上不會不同。
在基督裏的自由是一個寶貝。那狡猾者撒但,打發猶太教徒進來,窺探這自由,要奪去加拉太信徒的這個寶貝。他要奪去他們免於義務的自由,以及他們的滿足、安息、並對基督的享受。
我們一旦對於在基督裏的自由,有了正確的領會,就很容易明白奴役是甚麼。奴役是自由的反面。在律法下的奴役,使我們對於律法及其誡命、規條、作法和條例有義務。然而,沒有人能彀履行律法的要求。十誡多半是在外面控制人。但那關於貪心的誡命,卻是實施一種裏面的控制。我們也許能彀遵守其他的誡命,卻無法遵守這一條。我們就是無法避免裏面的貪心。譬如,我們看見某人有一支新鋼筆,比我們的好,我們深處就也想要有一支。這就是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