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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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1年8月22日花蓮府教終字第1110167346號函辦理
二、「111年交通安全月」活動實施期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宣導標語如下:
(1)「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2)「車輛於無號誌路口/閃紅閃黃路口宣導」
(3)「行人勿任意穿越路口宣導」
三、交通安全相關宣導海報及文宣如下:
一、依據111年8月22日花蓮府教終字第1110167346號函辦理
二、「111年交通安全月」活動實施期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宣導標語如下:
(1)「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2)「車輛於無號誌路口/閃紅閃黃路口宣導」
(3)「行人勿任意穿越路口宣導」
三、交通安全相關宣導海報及文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