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瀏覽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仲議會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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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9日
聯席會議於2月27日通過任命林信鴻、鍾尚霖、劉雅姿、陳可穎為學生會仲裁員。
由於首席仲裁員、助理首席仲裁員、秘書長及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出缺,故仲議會第一次行政委員會會議於3月5日召開,並選出劉欣仲裁員為新任首席仲裁員、姚柏希仲裁員為新任助理首席仲裁員、劉雅姿仲裁員為新任秘書長、鍾尚霖仲裁員為新任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其任期由2025年3月5日起。
以下為現時仲議會成員名單:
劉欣——首席仲裁員
姚柏希——助理首席仲裁員
劉雅姿——秘書長、仲裁員
鍾尚霖——財務秘書、仲裁員
劉展鵬——仲裁員
張浩賢——仲裁員
胡凱皓——仲裁員
李梓恆——仲裁員
林信鴻——仲裁員
陳可穎——仲裁員
陳卓亨仲裁員及林碩賢仲裁員由於學籍完結,已於8月1日離任,本會僅此感謝他們過去一年對仲議會的貢獻及付出。仲議會將會繼續秉承「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學生會的法治精神,向外發揚光大。
2025年3月8日
仲議會作為浸大學生會的獨立司法機關,一直秉持「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會章精神,解決會內糾紛,彰顯公義;同時履行第三權的責任,節制會內四大權力架構,確保權力間相互分立制衡。
在第五十七屆評議會周年大會(去屆事項),首席仲裁員劉展鵬代表仲議會向評議會介紹本年度仲議會的全年工作報告,講解仲議會在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為增加仲議會透明度,以讓會員了解更多仲議會的工作,現附上仲議會本年度全年工作報告供會員閱覽。
2023年12月27日
仲議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收悉基本會員林巧兒來函,指控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嘻哈文化學會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舉辦的「醫務心電圖」活動性質與內容皆違反會章的1.3條文之宗旨,不但無法促進大學發展、提高大學聲譽,反之亦影響學生會聲譽,與學會成立目的背道而馳,故此希望透過訴訟以凍結或撤銷答辯人之學會會籍。
業經初步審視有關文件及理據主張,首席仲裁員同意有關會章條文或存有可爭議乃至詮釋之空間,應予照准。
首席仲裁員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上七時三十分召開仲裁會議就案件進行聆訊。會上共有兩人作與案方,雙方亦完成開案、質詢、結案陳詞等聆訊程序。仲裁會議及後於晚上九時五十分休會十五分鐘,以供仲裁員閉門討論和就裁決表決,並於晚上十時零五分宣讀判詞以及有關裁決,最後於晚上十時零八分宣佈散會。有關裁決結果如下:
(一)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嘻哈文化學會於活動「醫務心電圖」中的行為並不足以構成影響學生會聲譽
附上本案裁決書(附案情及詳細判決)供會員閱覽。
2023年11月12日
本會於11月4日收悉基本會員林巧兒來函,申訴有關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嘻哈文化學會於學會活動「醫務心電圖」之行為影響學生會聲譽。
業經初步審視有關文件及理據主張,首席仲裁員同意證據及申訴書合理,因此現根據學生會會章及仲裁規條,於十一月十七日(周五)召開仲裁會議,委派六名仲裁員參與司法工作,相關詳情如下:
日期: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七時半
地點:WLB208
申請人:林巧兒
答辯人: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嘻哈文化學會
案件編號:JCFA-5601
主審仲裁員:劉展鵬首席仲裁員
委派仲裁員:胡凱皓仲裁員、陳卓亨仲裁員、林碩賢仲裁員、姚柏希仲裁員、李梓恆仲裁員、劉欣仲裁員
會員亦歡迎列席有關會議,在與案仲裁員邀請下進行補充或闡明己方觀點。
2023年9月21日
聯席會議分別於7月5日通過任命張浩賢、姚柏希、陳卓亨、李梓恆及9月15日通過任命胡凱皓及劉欣為學生會仲裁員。
由於助理首席仲裁員、秘書長及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出缺,故首席仲裁員於9月20日召開仲議會第一次行政委員會會議,並選出張浩賢仲裁員為新任助理首席仲裁員、李梓恆仲裁員為新任秘書長、姚柏希仲裁員為新任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其任期由2023年9月20日起。
以下為現時仲議會成員名單:
劉展鵬——首席仲裁員
張浩賢——助理首席仲裁員
李梓恆——秘書長、仲裁員
姚柏希——財務秘書、仲裁員
陳卓亨——仲裁員
林碩賢——仲裁員
胡凱皓——仲裁員
劉欣——仲裁員
黃家曦首席仲裁員、梁齡心秘書長、容寶欣仲裁員、江金海仲裁員、羅凱麗仲裁員、楊詠鈞仲裁員及鄭卓伶仲裁員由於學籍完結,已於8月1日離任,本會僅此感謝他們過去一年對仲議會的貢獻及付出。仲議會將會繼續秉承「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學生會的法治精神,向外發揚光大。
2023年6月3日
仲議會作為浸大學生會的獨立司法機關,一直秉持「仲以中貴,議唯義尊」的宗旨,捍衛會章精神,解決會內糾紛,彰顯公義;同時履行第三權的責任,節制會內四大權力架構,確保權力間相互分立制衡。
在第五十六屆評議會周年大會(去屆事項),首席仲裁員劉展鵬代表仲議會向評議會介紹本年度仲議會的全年工作報告。講解仲議會在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為增加仲議會透明度,以讓會員了解更多仲議會的工作,現附上仲議會本年度全年工作報告供會員閱覽。
2022年6月29日
由於首席仲裁員鄧皓禧將於八月一日完成學籍並脫離學生會會籍,並隨即離任首席仲裁員一職。根據會章及仲議會章則,仲議會於七月三十日召開二零二一至二零二二年度行政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並任命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為新任首席仲裁員,其任期由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
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加入仲議會,並分別於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擔任仲議會秘書長及助理首席仲裁員。黃家曦任內參與多宗案件,並一直協助處理仲議會行政事宜,首席仲裁員相信他能夠勝任仲議會首長的職責,繼續帶領仲議會彰顯公義,守護學生會法治。
此外,馮鉦順仲裁員、林圻燊仲裁員、吳卓琳仲裁員、李釆嫣仲裁員亦因完結學籍而於八月一日卸任仲裁員的職務,本席感謝四位仲裁員對仲議會的貢獻及付出。
首席仲裁員鄧皓禧指有幸在過去兩年帶領仲議會完善司法制度,訂立良好司法先例及司法程序,以便仲議會提供更公平公正公開及流暢的司法服務。正如他在本年度全年工作報告所言,司法機構除了實踐正義,更需要推廣正義。只有看得見的正義,讓人相信法庭的公義,社會才能達至真正的公義。寄語一眾仲裁員在新任首席仲裁員的領導下伸張公義,讓會員認識法治,相信學生會內的法治。
仲議會已經根據會章要求召開聯席會議任命新任仲裁員,有關消息將會在稍後時間公布。仲議會將會繼續秉承「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學生會的法治精神,向外發揚光大。
2022年6月29日
仲議會現正招募仲裁員,共襄會務,一同緊守學生會這座要塞。所有基本會員均符合應徵資格。成為仲裁員後除了能夠參與審判工作外,仲議會成員亦會教授法治、法律概念等。有關招募期將於明天(6月30日)下午十一時五十九分完結,機會難得,有興趣的同學歡迎報名。
招募表格連結如下:
2022年6月24日
仲議會作為浸大學生會的獨立司法機關,一直秉持「仲以中貴,議唯義尊」的宗旨,捍衛會章精神,解決會內糾紛,彰顯公義;同時履行第三權的責任,節制會內四大權力架構,確保權力間相互分立制衡。
在第五十五屆評議會周年大會(去屆事項),首席仲裁員鄧皓禧代表仲議會向評議會介紹本年度仲議會的全年工作報告。其中除了簡介本年度已裁決的四宗案件之外,亦講解仲議會在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為增加仲議會透明度,以讓會員了解更多仲議會的工作,現附上仲議會本年度全年工作報告供會員閱覽。
2022年6月9日
仲議會於五月二十九日收悉評議會主席張月華來函,提請仲議會就特殊情況下,評議會周年大會(去屆事項)是否仍然「須」處理所有指定事項進行會章詮釋。
業經初步審視有關文件及理據主張,首席仲裁員同意有關會章條文或存有可爭議乃至詮釋之空間,應予照准。
因此,首席仲裁員現根據學生會會章及仲裁規條,於六月十七日(周五)召開仲裁會議,並排期召開仲裁會議,委派五名仲裁員參與司法工作,相關詳情如下:
日期:六月十七日 (星期五)
時間:晚上七時半
地點:Microsoft Team(可按此連結Microsoft Team)
主審仲裁員:鄧皓禧首席仲裁員
委派仲裁員: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林圻燊仲裁員、楊詠鈞仲裁員、羅凱麗仲裁員、江金海仲裁員
申請人:評議會主席 張月華
利害關係方:幹事會/臨時行政委員會、編輯委員會/臨時編輯委員會
是次仲裁會議為公開會議,歡迎學生會基本會員列席有關會議,在與案仲裁員邀請下進行補充或闡明己方觀點。
2022年6月1日
仲議會作為浸大學生會的獨立司法機關,負責處理會內一切仲裁及詮釋會章事宜。作為學生會會內法治精神的把關者,本會一直秉持「仲以中貴,議唯義尊」的宗旨,捍衛會章精神,解決會內糾紛,彰顯公義;同時履行第三權的責任,節制會內四大權力架構,確保權力間相互分立制衡。
仲議會在學生會的角色猶如法院,處理學生會內的糾紛,利用專業的法律概念作出具說服力的裁決,確保公義能有效伸張。而仲議會現時缺失你的一份力量。仲議會現正招募仲裁員,共襄會務,一同緊守學生會這座要塞。所有基本會員均符合應徵資格。成為仲裁員後除了能夠參與審判工作外,仲議會成員亦會教授法治、法律概念等。招募期現正開始,機會難得,有興趣的同學歡迎報名。
招募期為6月1日至6月30日,招募表格連結如下: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Pw-OhQ1HEZ7T38lh4eWJXme57Z8MdAY-PUjxMnbpTSFCFVQ/viewform?vc=0&c=0&w=1&flr=0
2022年4月28日
仲議會於三月二十二日收悉基本會員黃靖欣來函,提請本會就現行經濟學系系會會章下,應如何讓候選幹事會在遺缺幹事會主席的情況下上任進行會章詮釋,尋求司法救濟以提供合適方法讓候選幹事會合法上任。
經初步審視有關文件及理據主張,首席仲裁員同意有關會章條文或存有可爭議乃至詮釋之空間,應予照准。
本席於四月一日下午七時十分召開仲裁會議就案件進行聆訊。會上共有三人作與案方,三方亦完成開案、質詢、結案陳詞等聆訊程序。仲裁會議及後於下午八時十九分休會四十六分鐘,以供仲裁員閉門討論和就裁決表決,並由本席於九時零五分宣讀判詞以及有關裁決,最後於下午九時十二分宣佈散會。有關裁決結果如下:
(一)在轄下組織處於閒置狀態;及/或轄下組織未能按正當的會章程序產生新一屆行政機關的情況下,評議會可於評議會會議中通過決議案,委任有關轄下組織之重組委員會,以負責招收新會員及籌備選舉,並透過選舉產生新一屆的行政機關。惟新一屆行政機關之任期並不會因上任日期延遲而得到延長;
(二)若轄下組織引用上述權力,相關選舉必須邀請具公信力之第三方負責監票;
(三)評議會於評議會會議中通過決議案,委任經濟學系系會重組委員會,以負責招募經濟學系系會會員及籌備選舉,透過選舉產生第四十九屆幹事會。其中經濟學系系會重組委員會可參與第四十九屆幹事會之選舉;
(四)轄下組織內的所有權力機關均無權延長會內權力機關的任期,有關做法屬違章。
附上本案裁決書(附案情及詳細判決)供會員閱覽。
2022年3月29日
仲議會於三月二十二日收悉基本會員黃靖欣來函,提請本會就現行經濟學系系會會章下,如何能夠讓第四十九屆候選幹事會在遺缺幹事會主席的情況下合法上任進行會章詮釋。
業經初步審視有關文件及理據主張,本席同意有關會章條文或存有可爭議乃至詮釋之空間,應予照准。
因此,本席現根據學生會會章及仲裁規條,於四月一日(周五)召開仲裁會議,並排期召開仲裁會議,委派五名仲裁員參與司法工作,相關詳情如下:
日期:四月一日 (星期五)
時間:晚上七時正
地點:Microsoft Team (網址: https://teams.microsoft.com/l/meetup-join/19%3a09ec7f65a44d40358f80abe4ad6ba323%40thread.tacv2/1648442917006?context=%7b%22Tid%22%3a%220d25818a-c968-47f9-a8a5-a1bd898e3060%22%2c%22Oid%22%3a%22c21c36ac-951b-41fe-a7a7-7c179bb3fa77%22%7d)
主審仲裁員:鄧皓禧首席仲裁員
委派仲裁員: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馮鉦順仲裁員、鄭卓伶仲裁員、楊詠鈞仲裁員、江金海仲裁員
申請人:基本會員 黃靖欣
是次仲裁會議為公開會議,歡迎學生會基本會員列席有關會議,在與案仲裁員邀請下進行補充或闡明己方觀點。
2022年3月27日
仲議會於早前發布一宗針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十九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第五屆監察委員會之司法覆核之命令,即案件JCFA-5401《呂洛熙對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十九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第五屆監察委員會》。
有關命令如下:
(一):宣告宋慶齡堂宿生會第五屆監察委員會於處理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之選舉事宜上多次違章。
(二):除仲議會議另有命令,宋慶齡堂宿生會第五屆監察委員會需要立刻填補職位空缺,並立刻召開會員大會處理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之上任事宜。
(三):除仲議會議另有命令,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須於上任後一個月內完成修章工作,將相關文件呈交至仲議會備案,並按學生會會章程序提交至評議會審核。
本案之裁決書可按此閱覽。
2022年3月2日
仲議會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收到一宗針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十九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第五屆監察委員會之司法覆核申請,申請人要求司法覆核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上任的合法性,並向仲議會尋求司法救濟以提供合適方法讓第六屆監察委員會合法上任。
仲議會遂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下午七時正召開第一次仲裁會議進行以處理是次司法覆核。有關裁決及命令結果如下:
(一):宣告第二答辯人於處理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之選舉事宜上多次違章。
(二):除仲議會議另有命令,第二答辯人需要立刻填補職位空缺,並立刻召開會員大會處理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之上任事宜。
(三):除仲議會議另有命令,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須於上任後一個月內完成修章工作,將相關文件呈交至仲議會備案,並按學生會會章程序提交至評議會審核。
本案命令可按此閱覽。
2022年2月7日
仲議會於一月六日收到一宗針對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十九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宋慶齡堂宿生會第五屆監察委員會之司法覆核申請,申請人為基本會員呂洛熙,要求司法覆核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六屆監察委員會上任的合法性,同時向仲議會尋求司法救濟以提供合適方法讓第六屆監察委員會合法上任。
經初步審視申請人呈交之證供及論點,首席仲裁員給予司法覆核許可,並召開第一次仲裁會議審訊案件。(給予司法覆核許可僅代表首席仲裁員認同此案存有爭議部分,且仲議會具有相關權限審訊案件,非代表此案最終裁決)。
因此,首席仲裁員現根據學生會會章,於二月十一日(周五)召開第一次仲裁會議,委派五名仲裁員,並傳召控辯雙方處理有關案件,聆訊詳情如下:
日期:二月十一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七時三十分
地點:Microsoft Team (網址: https://teams.microsoft.com/l/meetup-join/19%3a09ec7f65a44d40358f80abe4ad6ba323%40thread.tacv2/1643990694052?context=%7b%22Tid%22%3a%220d25818a-c968-47f9-a8a5-a1bd898e3060%22%2c%22Oid%22%3a%22c21c36ac-951b-41fe-a7a7-7c179bb3fa77%22%7d)
主審仲裁員:鄧皓禧首席仲裁員
委派仲裁員: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馮鉦順仲裁員、林圻燊仲裁員、李釆嫣仲裁員、江金海仲裁員
申請人: 基本會員 呂洛熙
答辯人: 宋慶齡堂宿生會第十九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宋慶齡堂宿生會第五屆監察委員會
是次仲裁會議為公開會議,歡迎學生會基本會員列席旁聽。
2021年11月14日
聯席會議於10月26日通過任命容寶欣、馮鉦順及陳柳伊為學生會仲裁員。
由於助理首席仲裁員、秘書長及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出缺,故首席仲裁員於十11月12日召開仲議會第三次行政委員會會議,並選出黃家曦仲裁員為新任助理首席仲裁員、容寶欣仲裁員為新任秘書長、馮鉦順仲裁員為新任行政委員會財務秘書。其任期由2021年11月12日起。
以下為現時仲議會成員名單:
鄧皓禧——首席仲裁員
黃家曦——助理首席仲裁員
容寶欣——秘書長、仲裁員
馮鉦順——仲裁員、財務秘書
林圻燊——仲裁員
李釆嫣——仲裁員
吳卓琳——仲裁員
鄭卓伶——仲裁員
楊詠鈞——仲裁員
羅凱麗——仲裁員
江金海——仲裁員
陳柳伊——仲裁員
同時葉天胤仲裁員由於學籍完結,已於9月30日離任,首席仲裁員僅此感謝他過去一年作為行政委員會財務委員及仲裁員的貢獻及付出。仲議會將會繼續秉承「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學生會的法治精神,向外發揚光大。
2021年8月31日
由於首席仲裁員林圻燊之任期於八月三十一日屆滿,故首席仲裁員於八月三十日召開仲議會第二次行政委員會會議,並選出鄧皓禧助理首席仲裁員為新任首席仲裁員。其任期由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
2021年5月29日
仲議會已於於2021年6月4日及6月15日晩上9時正召開第三次仲裁會議閉門會議以供仲裁員討論及就裁決表決。有關裁決結果如下:
(一)「通過不信任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為非法且無效議案,因此「通過重組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議案同為無效議案;
(二)撤銷「通過不信任本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及「通過委任 18******葉梓賢為學生會署理會長」二項議案,並命令該二項議案發還第五十四屆評議會重新審議,第五十四屆評議會須召開一非常會議單獨處理該二項議案以進行審議、討論及表決;
(三)第五十四屆評議會須傳召與「通過不信任本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及「通過委任 18****** 葉梓賢為學生會署理會長」之有關人士,包括署理會長、不信任議案之動議人及和議人,以及第五十三屆評議會主席出席重新審議該二項議案的非常會議;
(四)撤銷首席仲裁員於五月十九日所頒佈「禁止執行第五十四屆周年大會(去屆事項)(續會)中『通過不信任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通過不信任本會署理會長方仲賢』、『通過重組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通過委任 18****** 葉梓賢為學生會署理會長』四項議案」之禁制令。
第三次仲裁會議之裁決書(附案情及詳細判決)可按此閱覽。
2021年5月29日
仲議會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收到一宗有關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第五十三屆評議會決議之司法覆核,申請人入稟要求仲議會推翻於第五十四屆周年大會(去屆事項)(續會)上通過的四項決議,而首席仲裁員亦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且發出禁制令。
由於答辯人於《抗辯書》中接納是次申訴,並認同申請人的觀點。首席仲裁員認為上述情況未有召開聆訊之需要,因此在得到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第三次仲裁會議將不會召開公開聆訊,並會根據兩方之書面陳詞作出裁決。第三次仲裁會議之詳情如下:
申請人:雷樂希
答辯人:第五十三屆評議會
主審仲裁員:林圻燊
委派仲裁員:鄧皓禧、黃家曦、鄭卓伶、葉天胤、吳卓琳
裁決書公布日期: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聯絡本會sujc@so.hkbu.edu.hk。
2021年5月20日
仲議會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收到一宗針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第五十三屆評議會決議之司法覆核,投訴人入稟要求仲議會推翻於第五十四屆周年大會(去屆事項)(續會)上通過的四項決議。經初步審視投訴人所呈交之證供及論點,首席仲裁員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本會將召開第三次仲裁會議審訊案件。(表面證供成立僅代表首席仲裁員認同此案存有爭議,同時認同仲議會具有相關權限審訊案件,非代表此案最終裁決)
根據會章,首席仲裁員現頒佈禁制令,禁止執行第五十四屆周年大會(去屆事項)(續會)中「通過不信任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通過不信任本會署理會長方仲賢」、「通過重組第五十四屆臨時行政委員會」及「通過委任 18XXXXXX 葉梓賢為學生會署理會長」*四項議案,直至仲裁會議頒佈裁決書。
有關第三次仲裁會議之審訊詳情,將會在稍後時間公佈。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聯絡電郵至 sujc@so.hkbu.edu.hk。
2021年4月6日
周樹人堂宿生會第十八屆幹事會在未經周樹人堂宿生會第九屆監察委員會的同意,於2021年2月28日向周樹人堂全體宿生發出「有關周樹人堂第十八屆宿生會幹事會任期事宜」之電郵,內容為延長其任期至2021年4月。林穎澤質疑其合法性並向監察委員會反映。及後,監察委員會向周樹人堂全體宿生發出電郵,更正幹事會之電郵內容,指幹事會之任期應至2021年的3月20日。投訴人對監察委員會之決定作出質疑,並入稟仲議會,指控兩個組織違反周樹人堂宿生會會章,希望仲議會能停止幹事會之一切決定及行動,故此提呈仲議會進行審理。
仲議會遂於2021年3月20日下午5時正召開第二次仲裁會議進行以處理有關訴訟會上傳召控辯雙方共三名證人作供,同時雙方亦完成開案、結案陳詞,以及盤問對方證人等聆訊程序。與案仲裁員最後於同日晚上8時03達成裁決。有關裁決結果如下:
(一)譴責周樹人堂宿生會第十八屆幹事會及周樹人堂宿生會第九屆監察委員會之失職;
(二)周樹人堂宿生會第十八屆幹事會在二月後之任期為非法;
(三)周樹人堂宿生會第十八屆幹事會於二月後召開的一切會議及作出的一切決議、行動均屬非法且無效;
(四)促請周樹人堂宿生會儘快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處理臨時行政委員會之事宜;
(五)周樹人堂宿生會須於一個月內完成修章工作,將相關文件呈交至仲議會備案,並按學生會會章程序提交至評議會審核。
第二次仲裁會議之裁決書(附案情及詳細判決)可按此閱覽。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聯絡電郵至 sujc@so.hkbu.edu.hk。
2021年3月18日
仲議會於三月十二日收到一宗針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周樹人堂第十八屆宿生會幹事會及監察委員會違章一事,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周樹人堂第十八屆宿生會幹事會及監察委員會的投訴,投訴人入稟要求仲議會停止周樹人堂第十八屆宿生會幹事會一切決定及行動,並加以譴責。經初步審視投訴人呈交之證供及論點,本會仲裁員於會上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本會將召開第二次仲裁會議審訊案件。(表面證供成立僅代表首席仲裁員認同此案存有爭議,同時認同仲議會具有相關權限審訊案件,非代表此案最終裁決)
因此,本席現根據學生會會章, 於三月二十日(本周六)召開第二次仲裁會議,委派五名仲裁員,並傳召控辯雙方處理有關案件,聆訊詳情如下:
日期:三月二十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五時正
地點:教學及行政大樓303室(AAB 303)
首席仲裁員:林圻燊
委派仲裁員:鄧皓禧、鄭卓伶、黃家曦、楊詠鈞、吳卓琳
投訴人:林穎澤
答辯人:周樹人堂第十八屆宿生會幹事會、周樹人堂第八屆監察委員會
是次仲裁會議為公開會議,歡迎學生會基本會員列席旁聽。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聯絡本會 sujc@so.hkbu.edu.hk。
首席仲裁員於2020年8月16日收悉評議會主席周頌天來函,提請本會就仲裁員於現行會章下,其所能通過信任議案留任之條件及程序進行會章詮釋。 本會於8月22日召開本屆第一次會章詮釋會議,處理有關詮釋工作。
(一)會章2.1.3與會章附則4.4.1存在矛盾。
(二) 有關仲裁員的信任議案應由評議會通過。
第一次會章詮釋會議之裁決書(附案情及詳細判決)可按此閱覽。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電郵至 sujc@so.hkbu.edu.hk。
隨着三名現任仲裁員於明日(九月一日)因脫離學生會全日制會籍而卸任仲裁員職務,同時九名基本會員於本屆學生會第一次聯席會議上獲委任為仲裁員,仲議會行政委員會於八月二十二日舉行了第一次行委會會議,重新選舉並委任各個會內職位,現特此就是次成員變動正式公告各會員:
本年度仲議會成員名單如下:
林圻燊首席仲裁員 (宗教及哲學系/ 四年級)
鄧皓禧助理首席仲裁員 (幼兒教育學系/ 三年級)
黃家曦秘書長 (人文學系/ 二年級)
葉天胤仲裁員(財政秘書) (電影電視專修/ 四年級)
吳卓琳仲裁員 (翻譯、傳譯及跨文化研究系/ 五年級)
郭家俊仲裁員 (計算機科學系/ 四年級)
李釆嫣仲裁員 (宗教及哲學系/ 四年級)
錢學臻仲裁員 (資訊系統與電子商貿學專修/ 四年級)
吳如心仲裁員 (中國語言文學系/ 四年級)
鄭卓伶仲裁員 (中文新聞專修/ 三年級)
羅凱麗仲裁員 (人力資源管理學系/ 二年級)
楊詠鈞仲裁員 (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 二年級)
江金海仲裁員 (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 二年級)
容寶欣秘書處委員 (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 二年級)
於九月一日卸任之仲裁員名單如下:
鄭冠聰首席仲裁員 (翻譯、傳譯及跨文化研究系/已畢業)
司徒偉衡助理首席仲裁員 (英國語言文學系/已畢業)
李卓峰仲裁員 (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已畢業)
新任首席仲裁員僅在此感謝去年度各位仲裁員對學生會的貢獻和付出,同時祝願新一屆學生會會務順利,亦寄望新一屆仲議會繼續秉承「仲以中貴,議惟義尊」的宗旨,捍衛學生會的民主及法治精神,並以此作橋頭堡,守護公義,向社會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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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仲裁員現根據《會章》召開第五十三屆仲議會行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以選舉並委任新任首席仲裁員、助理首席仲裁員,及秘書長等會內職位;同時制定仲議會本年度會務發展方向,並處理相關之行政事項。此外,由於仲議會接獲一宗會章詮釋申請,要求仲議會釐清《會章》上仲裁員信任議案之通過條件,因此,首席仲裁員擬於同日召開會章詮釋會議,由五名仲裁員屆時參與仲裁及詮釋工作。有關會議詳情如下:
行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日期:2020年8月22日
時間:下午4時正
會議連結:https://meetingsapac3.webex.com/meet/sujc
第一次會章詮釋會議
日期:2020年8月22日
時間:下午6時正
會議連結:https://meetingsapac3.webex.com/meet/sujc
歡迎學生會會員屆時於網上列席旁聽。
隨函附上會議議程。會議文件將會上載至此處。如有疑問,請聯絡首席仲裁員鄭冠聰(sujcca@so.hkbu.ed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