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優孵育團隊
申請對象及條件
申請對象及條件
立案於本縣,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及傳統戲曲等演藝活動之團體,並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者:
(一)於近五年內曾連續2年獲選本縣傑出演藝團隊者。
(二)或近三年內曾獲入選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之「TAIWAN TOP演藝團隊」者。
(三)或近三年曾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之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者。
計畫執行內容
計畫執行內容
1、傳表孵育 2、扎根孵育 3、新育計畫
113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113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自113年2月6日起至3月20日開放收件,並於3月29日經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等8人組成審查小組召開複審會議
田屋北管八音團
巴雀藝術
揚音樂集
新竹直笛合奏團
112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112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112年度針對立案於本縣之演藝團隊,提出3項補助計畫,自112年1月18日起至2月20日開放收件,並於3月2日經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等7人組成審查小組召開複審會議
巴雀藝術
揚音樂集
新竹直笛合奏團
艸雨田舞蹈劇場
111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111年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111年經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等7人組成審查小組,並於3月24日召開複審會議
巴雀藝術
巴雀藝術
共伴計畫
揚音樂集
揚音樂集
新育計畫
艸雨田舞蹈劇場
艸雨田舞蹈劇場
新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