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芳施鄉漠瓚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113 年 8 月 29 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璩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及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
二、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任務如下:
(一) 統整本校各單位棓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 規劃或辦理學生 、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 趼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 趼擬性別平等教育慣施與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 整合相關資源。
(五) 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 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固空間。
(七) 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 其他關於本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三、性平會置委員9人,任期一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委員慮具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之行為。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以上,並得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且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愿具現任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
四、性平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輔導主任擔任,並指定專人負貴處理有關業務。包挂指定人員辦理性平會庶務及暴僚工作,籌備召開會議、執行或列管會議決議事項,及其他與性平會相閼之業務。
五、性平會下設置行政與防治組、課程與教學紐丶諮甯與輔導維、環境與資源維,各維分工如下:
(一)行政與防治紐(輔導室、教導處丶人事室丶主計室或其他相關單位)
統整各單位棓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旄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杲。
阱擬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固性別事件防治規定等相關規定。
涉及校園性別事件通赧之協調聯繫。
受理校囷性別事件之申請/檢舉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召開性平會會議,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建立校團性別事件及行為人襠案資料,並負貴於行為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或服務時之通赧事宜。
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編列每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案經費概算。
(二)課程與教學紐(教導處丶圖書室或其他相關單位)
1. 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還用, 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2. 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情戚教育、性教育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丶性別認同丶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融入各科教學丶並且每學年慮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3. 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噹事人學籍丶課程丶成績及相關 人員課務。
4. 安排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 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維(輔導室)
1. 提供校圉性別事件之當事人、家長丶關係人等之心理諮商與輔專丶諮詢丶 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2. 提供懷孕學生諮崗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3. 提供其他有關性別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事宜。
(四)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1. 定期檢討校闃空間與設旄之規劃與使用情形及檢视校囹整髖安全,建立安全 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2. 辦理校囷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杲、並作成紀錄,愿列為性平 會每學期工作赧告事項。
3. 繪製並更新校園安全地圄,改善校囷空間安全。
4. 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六、性平會每學期慮至少間會一次。
性平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但所聘委員為學校單位主管,或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為代表困體出任者,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得參與發言及表決。
七、性平會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 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對於議案或調查報告之討論,基於認同性別平等教育之價值與專業,以採共識決之方式決議為宜(過 爭議情形需採多數決時,應詳為註明理由)。
八、性平會開會時得邀請認詢顧間相關行政機關人員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性平會委員;已聘任者解聘之:
(一) 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有罪判決唯定。
(二) 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 有未尊重他人之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言行,經本校查讜屬實。
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