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麥巴來部落】,我們帶您深入大自然,體驗與大地共好的部落生活。在部落周遭的農場和鬼澤山山腳下的林間,您將與「部落獵人」一同採集新鮮的時蔬和水果。這些寶藏將成為您料理的主要食材。透過部落獵人的引導,您將學會如何採摘這些食材,回到營地展開美食之旅。
行程內容 (※表中行程內容(※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僅供參考,出發後可能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本網保留變更、修改行程之權利,感謝您的體諒。)
行 程 內 容
09:40-10:00 報到集合 相見歡 ~
10:00-11:00 部落巡禮:探索泰雅文化內函- 體驗泰雅披肩、紋面、入山祈福儀式及了解部落的在地故事。
11:00-12:00 採蔬果(在地食材):親自到農田、山林間採集在地新鮮蔬、果等食材,為今天的午餐做準備
12:00-14:00 野炊樂趣:部落升火體驗、串烤時蔬、竹筒飯DIY、香蕉飯DIY、串烤山豬肉,無具料理,您將感受到最天然、純樸的野炊樂趣。
14:00 ~ 依依不捨,快樂賦歸~
★★ 本活動需自行至【麥巴來部落】報到。 ★ 另有【台北】出發跟團行程可選擇。
餐 食 :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野食廚房】美味菜餚 ●晚餐:敬請自理
活 動 費 用 : 推廣價 1,200 元/人 (原價1,500)
費用包含:
1. 行程所列之 部落活動、餐飲、DIY及當地導覽人員.....等所有費用。
2. 活動全程投保250萬活動保險。
報 名
※請於線上報名參加或電話報名,並請於報名確認後【二日內】,以ATM轉帳或銀行電匯繳費
※未在報名後【二日內】繳費者視同放棄。綠生活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若未達到成團人數,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活動,並於出發前【三日內】通知及辦理退款或轉團手續。
繳 費 方 式
採 ATM 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22】帳號:【1415-4021-5939】
採 銀行電匯方式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戶名: 綠生活旅行社有限公司
採 來店付款方式: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62號4樓 「素食自助餐隔壁樓梯口請上4樓」
請於匯款或轉帳收據上註明活動名稱、活動日期、姓名,傳真至(02) 2518-2276或E-mail:greenlifetravel@hotmail.com.tw,並來電(02) 2500-7227告之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認完成繳費手續。
※ 活動行程、價格如有調整,以綠生活網站公告為依據 ※
注 意 事 項
本行程6位成人始可成團,最多20人。(出發前三天客服人員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無法成團者,可以轉團或退費。
行程將於【出發日前三日】E-mail 發送行前通知相關注意事項。
部落【報到】請攜帶證件(行前通知等)以便核對身份。活動開始後才報到者,則依活動的進行參與。 當日不到者,視同放棄恕無法退費。
活動將依當日的天候狀況或特殊因素作順序或部分更動調整,雨天則提供室內用餐的【雨天備案】。
★ 野食廚房多露天行程,若不喜雨天備案行程,依【出發前三日】「中央氣象署-原鄉部落」 天氣預報下雨,可選擇取消報名並全額退費;若【出發前一~三日內】取消,則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需收 600元/人 取消費用,
本商品行程提供 3-12歲孩童「半價」,未滿3歲嬰幼兒「不收費用」。
★部落可協助提供【新竹高鐵】來回接駁車包車,唯接駁車需另外付費。
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 (建議)...等。
「擁抱森林」行程會走一段爬升的山坡路,請依個人需求自備 護膝及 登山杖 (備用)
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並請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進入「部落」場域,請務必尊重及配合部落的規定。
提倡綠能、減碳,鼓勵參加活動時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自備水壺/保溫瓶.減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及丟棄,並請作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大家一起來支持並力行環保節能運動!
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旅客一經報名代表雙方接受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之相關規定。旅客相關通知時間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遊覽車為密閉式空間,敬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感謝您的配合。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退 費 標 準
A: 如遇天災=出發日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氣象單位公佈,則延期出發,並另訂定出發日。
如消費者主動退團,應扣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B: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詳細取消規定請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旅行業提共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
二、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
三、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20。
四、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30。
五、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0。
六、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活動當日不能參加者,恕不退費及保留,以棄權論之!敬請見諒!
※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感謝您的配合~歡迎有緣的您來到【綠生活】園地玩, 深度看台灣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