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on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以下政策,以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

  及權益,並順利處理與個人資料相關的問題。

  若 BMon 修改隱私權政策,將透過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通知用戶。

  ○ 本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實施。


  1. 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

  BMon 僅出於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不會用於其他用途。如需變更使

  用目的,將事先取得同意。

  - 會員註冊與管理:用於確認會員註冊意願等目的。


  2. 個人資料檔案概況

  - 檔案名稱:活動資訊分析的個人資料

  - 收集項目:電子郵件、密碼、姓名(暱稱)、個人頭像、性別、出生

  日期

  - 收集方式:會員註冊時輸入

  - 保留依據:會員同意

  - 保留期限:會員註銷時刪除


  3. 資料主體的權利及行使方式

  用戶作為資料主體,可行使以下權利:

  - 請求查閱個人資料

  - 請求更正資料錯誤

  -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

  - 請求停止處理個人資料

  上述權利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則》所定格式,以書面或電子郵

  件方式行使,BMon

  將立即處理。若資料主體要求更正或刪除有誤之個人資料,BMon

  在完成更正或刪除前,將不使用或提供該資料。上述權利亦可透過法定

  代理人或受委任人行使,此時須提交委任書。


  4. 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

  BMon 處理的個人資料如下:

  - 會員註冊與管理

  - 必要項目:電子郵件、密碼、姓名(暱稱)、個人頭像、性別、出生

  日期


  5. 個人資料的銷毀

  當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達成後,BMon

  將立即銷毀該資料。銷毀方法如下:

  - 資料會被轉移至單獨的資料庫(紙本文件則另行存檔),並根據內部

  政策及相關法規保存一段時間後銷毀。轉移至資料庫的個人資料,除法

  律另有規定外,不會用於其他目的。

  - 若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已過,則會在期限屆滿後 5

  天內銷毀;若因處理目的達成、服務終止、業務終止等原因致使個人資

  料不再需要,則自認定不需要之日起 5 天內銷毀。

  - 電子檔案會採用無法還原的技術方法銷毀。


  6. 確保個人資料安全性的措施

  BMon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9

  條,採取以下技術性、管理性及物理性安全措施:

  - 定期內部稽核(每季一次)

  - 最小化個人資料處理人員並提供教育培訓

  - 制定並執行內部管理計劃

  - 限制對個人資料的存取權限,並使用入侵防護系統防止未經授權的外

  部存取


  7.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BMon 指定以下人員為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負責個人資料管理及處理

  相關事宜:

  - 姓名:朴喜貞

  - 職稱:代表

  - 聯絡方式:gncai.contact@gmail.com

  ※ 將轉接至個人資料保護專責部門。


  8. 隱私權政策的變更

  本隱私權政策自生效日起適用,如有任何變更,將於變更生效前 7

  天透過公告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