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on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以下政策,以保護用戶的個人資料
及權益,並順利處理與個人資料相關的問題。
若 BMon 修改隱私權政策,將透過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通知用戶。
○ 本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實施。
1. 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
BMon 僅出於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不會用於其他用途。如需變更使
用目的,將事先取得同意。
- 會員註冊與管理:用於確認會員註冊意願等目的。
2. 個人資料檔案概況
- 檔案名稱:活動資訊分析的個人資料
- 收集項目:電子郵件、密碼、姓名(暱稱)、個人頭像、性別、出生
日期
- 收集方式:會員註冊時輸入
- 保留依據:會員同意
- 保留期限:會員註銷時刪除
3. 資料主體的權利及行使方式
用戶作為資料主體,可行使以下權利:
- 請求查閱個人資料
- 請求更正資料錯誤
-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
- 請求停止處理個人資料
上述權利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則》所定格式,以書面或電子郵
件方式行使,BMon
將立即處理。若資料主體要求更正或刪除有誤之個人資料,BMon
在完成更正或刪除前,將不使用或提供該資料。上述權利亦可透過法定
代理人或受委任人行使,此時須提交委任書。
4. 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
BMon 處理的個人資料如下:
- 會員註冊與管理
- 必要項目:電子郵件、密碼、姓名(暱稱)、個人頭像、性別、出生
日期
5. 個人資料的銷毀
當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達成後,BMon
將立即銷毀該資料。銷毀方法如下:
- 資料會被轉移至單獨的資料庫(紙本文件則另行存檔),並根據內部
政策及相關法規保存一段時間後銷毀。轉移至資料庫的個人資料,除法
律另有規定外,不會用於其他目的。
- 若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已過,則會在期限屆滿後 5
天內銷毀;若因處理目的達成、服務終止、業務終止等原因致使個人資
料不再需要,則自認定不需要之日起 5 天內銷毀。
- 電子檔案會採用無法還原的技術方法銷毀。
6. 確保個人資料安全性的措施
BMon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9
條,採取以下技術性、管理性及物理性安全措施:
- 定期內部稽核(每季一次)
- 最小化個人資料處理人員並提供教育培訓
- 制定並執行內部管理計劃
- 限制對個人資料的存取權限,並使用入侵防護系統防止未經授權的外
部存取
7.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BMon 指定以下人員為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負責個人資料管理及處理
相關事宜:
- 姓名:朴喜貞
- 職稱:代表
- 聯絡方式:gncai.contact@gmail.com
※ 將轉接至個人資料保護專責部門。
8. 隱私權政策的變更
本隱私權政策自生效日起適用,如有任何變更,將於變更生效前 7
天透過公告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