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簡介
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系友會係由本系歷屆畢業系友共同發起成立,宗旨在於凝聚系友力量,促進系友間之聯繫與情誼,並延續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專業、關懷、實踐」之教育精神。本會為非營利之社團組織,致力於成為系友、母系與社會之間穩定而長遠的交流平台。
本會以聯合歷屆系友為核心,透過會務運作、交流活動與專業分享,促進彼此之情感連結與經驗傳承,同時協助母系推動教學、研究與臨床實務之發展。藉由系友於各護理領域之專業累積,包括臨床醫療、長期照護、社區護理、公共衛生及相關產業,強化學術與實務之對話,拓展護理專業之多元發展。
此外,本會亦重視對在校學弟妹之支持與培育,透過升學、就業與職涯經驗的分享,協助學生瞭解護理專業之發展趨勢,建立穩健且具前瞻性的職涯規劃。期盼藉由世代間的交流與合作,建構護理知識與實務相互傳承的正向循環。
未來,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系友會將持續秉持凝聚、連結與回饋之理念,深化系友網絡,強化母系向心力,並以實際行動回饋社會,讓亞東護理人的精神在各個場域中持續發光,攜手開創護理專業更具影響力的未來。
章程專區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114 年 10 月 09 日護理系 114 學年度系務會議訂定
114 年 10 月 18 日護理系系友會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為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宗旨為聯繫歷屆畢業系友和教職員之情誼,宏揚母校精神,增強
系友間之團結合作及意見之交換,學術與產業之互動,及以協助母系
及系友事業之發展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母校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 58 號)。
第四條 本會之任務為:
一、促進母系在校生與畢業校友間之相互交流、聯誼與合作。
二、每年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辦理各種聯誼性活動。
三、蒐集並及時更新系友資料及各項動態。
四、協助本會會員與母系之聯繫並提供有關服務。
五、協助學弟妹瞭解社會脈動、升學、就業相關資訊與機會。
六、協助母系推展系務活動。
七、推動系友權益及有關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會員資格如下:
一、普通會員:凡本系畢業或肄業,且繳交常年會費者,為本會之普通會員。
二、永久會員:凡本系畢業或肄業,且一次繳交永久會費者,成為本會之永久會員。
三、榮譽會員:凡本系之教職員或對本系有特殊貢獻者,為本會之榮譽會員,無需繳交常年會費。
第六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各項權利與義務:
一、有發言及表決權。
二、會長之選舉與被選舉權。
三、享有本會章程所訂之各項權利。
四、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
五、擔任本會之職務或指定之任務。
第七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交會費之義務。會員未繳納會費者,
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兩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八條 會員違反本會宗旨或有違法亂紀足以損及本會名譽時,得由會員大會決議通過除名之,並不得再次申請入會。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九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召開日期由會長決定後召集之;大會休會期間由本會會長代表行使職權。
第十條 本會設置會長一人,由會員大會選舉之。副會長一人由會長選派之。另設總幹事一名由會長遴聘之,負責推行系友會有關事宜。
第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第十二條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於各地設置聯絡處及聯絡人。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制定與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會長、副會長。
三、決議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決議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其他重要事項。
五、決議會員之除名處分。
第十四條 會長職權如下:如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一、會長對內管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主席;副會長襄助會長處理會務。
二、遵循會員大會之決議綜理會務。
三、指揮監督會務工作人員。
四、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
五、制定及執行年度工作計畫及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五條 會長無故不依章程規定召開會員大會,超過二個會次者,以不願執行職務論,視同辭職,另行改選。
第十六條 總幹事之職權如下:
一、配合會長負責本會之行政工作。
二、建立本會之網站及系友連絡檔案。
三、協調校友會發行系友通訊及活動訊息等事項。
第十七條 本會所有行政人員均為無給職。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會員於入會時應繳交入會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二、常年會費:會員每年應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三、永久會費:會員於入會時一次繳交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會員捐款。
五、會費孳息。
六、其他捐款及收入。
第十九條 本會之經費除為本會之宗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本會解散時,剩餘財產捐贈予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經會員大會決議得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