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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家庭教育成果
分項指標
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
五、附幼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110學年度家庭教育成果
分項指標
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
五、附幼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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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指標
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
五、附幼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一)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
(二)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
三
)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
當我們同在一起(小團輔).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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