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澎湖縣 澎湖縣澎東友善商圈促進會 (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依法社設立、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第 三 條 本會以澎湖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營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增進企業在地投資,增加地方就業機會。
二、行銷地方特色產業,擴大優良產品商機。
三、協助地方創生轉型,打造共創生活榮景
四、活化公有閒置資產,充分發揮地方效益。
五、培育在地經營人才,維繫產業永續發展
六、整合人文藝術美學,推動生態環境教育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澎湖縣政府。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專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活絡商圈補助計畫
澎東商圈淨零轉型ESG推廣計畫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2 年度「雲世代商圈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商圈店家擴散與加值推廣補助計畫」
澎東友善商圈 ESG 永續旅遊計畫
澎東商圈創會理事長
大東山珊瑚寶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澎湖縣數位社區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
海貝原創品牌主理人
柏德文創科技負責人
榮譽理事長 呂華苑
理事長 黃柏齊
副理事長 吳美瑶、劉信志
理事 呂恒旭、陳夗媃、趙嘉協、陳大元、陳秉圭、連漪
常務監事 洪麗容
監事 許金格、蔡榮源
顧問 陳秉鏄、陳明宗、魯惠良
理事長 呂華苑
副理事長 吳美瑶、魯惠良
理事 洪瑞達、呂恒旭、趙金福、陳文澤、洪麗容、黄柏齊
常務監事 陳永堅
監事 齊家盛、陳福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