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上限 —
每日:4小時
(連同辦公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
每月:80小時
以2個月為限
必要時得再延長1個月
— 申請方式 —
事前提出申請《差勤系統》
1.提出加班「送審單 」,
採線上簽核方式辦理。
2.送審單簽核完成後,
同仁再提出加班「申請單」。
【系統上線前改以紙本申請單簽核】
—報(核)備規定—
(縣屬機關學校)
每月超過60小時者
應事前函報本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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