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退費,需符合以下才能辦理?

(1)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第一次收到教材七日內,保持教材完整性(僅第1堂課為試看/試聽),可申請退費,逾期或逾次恕不受理,金榜函授保留最後同意權。

(2)收受商品後七日之認定方式:以函授課程送達學員通訊處或指定收件處(含第三者代收,如補習班代收或郵政信箱)隔日起算(如3/1送達,3/2為第一天,3/8為第七天)

(3)產品若有特別標定說明、特殊包裝商品、軟體類或影音光碟類產品不得拆封,否則恕不接受退貨。